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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建言网约车监管创新:政府从“裁判”转“领队”

第一财经 2019-03-12 14:43:30

作者:邵海鹏    责编:刘展超

有代表认为,传统监管政策与新型经济业态的不适应,是共享经济最亟待解决的问题。

如何看待以共享经济为代表的新业态,以及出现的问题,传统监管政策又该如何适应新业态,成为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在今年的提案中提到,去年以来,共享单车、网约车等部分共享经济企业遭遇了不同程度的经营困难。这其中既有内生性原因,也有外部制约因素,而传统监管政策与新型经济业态的不适应,是共享经济最亟待解决的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在今年的建议中提到,作为共享经济最典型、发展最快的新业态之一,网约车不但是我国百姓最常用的出行方式之一,其供不应求的态势,还是经济增长中的新亮点。

蔡继明认为,中国发展经济面临的最大现实是人口多、资源少。这一国情决定了中国最适合发展共享经济。未来网约车的发展空间依然巨大。

然而,作为一种新经济业态,共享经济也在发展中遇到了诸多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张兴赢在《互联网+监管创新赋能共享经济》的提案中提到,随着共享经济逐步渗透到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监管滞后问题凸显。

他提到,以共享出行为例,目前的政策基本沿用了传统出租车公司的监管模式,对人员和车辆都设置了较高的准入门槛,一线城市要求从业人员必须有本地户籍,绝大多数城市要求车辆必须变更为营运车辆。这种监管模式与共享经济专兼职共存的多元化就业形态并不匹配,导致兼职从业人员的就业成本大增。

蔡继明称,在目前各地的高门槛下,即使兼职司机也要将符合条件的车辆转变为营运性质才可合规,大幅提高从业成本,不仅让行业内的司机大量流失,也让不少意欲进入的司机望而却步。

针对当前网约车监管存在的问题,刘尚希认为,这种传统监管模式下的高准入门槛,导致大多数网约车从业人员无法合规运营,失去就业岗位,乘客出行需求得不到满足。“应该推动共享经济健康发展,关键是提高治理水平,创新监管模式。”

他建议,政府应该深化共享经济“放管服”改革,从“裁判”转向“领队”,引领政企协同共治。具体来说,要研究和适应共享经济各个细分行业的特点,合理界定不同领域的业态属性,实现分类管理、精准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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