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目前已进行到后半程,各省市地方团均在举行审议两高报告的小组会议。
“我们行政执法的目的,是要帮助受骗上当的投资者挽回投资损失,而不是将这部分钱简单地移交给国库。”在3月13日上午的广东省团组会议中,全国人大代表、深交所总经理王建军表示,应改革目前证券市场的罚没制度,违法所得优先偿还给受损的投资者。
资本市场典型性的犯罪,如欺诈发行、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王建军认为他们的本质都是欺诈,相关案件的违法所得,主要是来源于投资者受骗上当的损失。在优先将违法所得还给投资者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建立赔罚一体的制度,先要解决赔到位的问题。
“要让这些违法所得物归原主,同时要罚得那些欺诈责任人倾家荡产。”他说。
A股投资者尤其是散户在索赔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重重困难。只有在证监会已做出处罚或者法院优先做出判决之后,相关索赔诉讼才能被受理。对此,王建军认为,应该取消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的前置程序,清除投资者索赔的障碍。
“我们统计,2016年以来证券机构移送的判决案件有60%的都适用了缓刑,罚金也大多只有违法所得的一倍。”王建军认为,罚得太轻是当前证券市场的一大弊病,犯罪成本低但收益巨大,这一反差严重影响了刑法对资本市场犯罪行为威慑惩戒作用。因此,他建议刑法要统一证券犯罪的量刑标准,严格缓刑适用情形。
“我们现在的法律里面,对证券犯罪本就定得比较低,统计下来的执行结果,真正量刑的比刑法规定的五年还低,基本上也就三年。”他称。
除了罚违法主体,对中介机构,王建军认为也要一视同仁,以共犯并处,让参与违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投行负上刑事责任,并端掉它们的饭碗,即撤销从业资格证。
他以美国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卷入安然事件做比。安达信原为国际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02年因协助安然财务造假事件而倒闭,相关案件也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起大型会计行受到刑事调查的案例。
提高违法成本,完善相关的法律条文是王建军在这次两会中多次发言的核心。对于证券市场现有的法律,他认为证券市场违法犯罪变化多,更迭快,目前法律条文规定过于原则,使用中易产生争议,与证券市场发展存在差异。
一方面,他建议抓紧出台操纵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欺诈发行等司法解释,修改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为证券类案件的犯罪事实的法律适用提供明确的依据;另一方面,应该结合最新的案发特点及违法行为的新情况,修订刑事追诉标准。
具体到执行层面,如果要解决证券行政处罚执行难的问题,王建军认为要完善异地执行协作机制。
“目前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均须由(北京)西城区法院强制执行,每年执行案件有近40种,被执行人遍布全国各地。尽管西城区法院做了努力,但实践操作上还存在不少问题,无法确保行政处罚执行到位。”王建军认为,可以推广上海金融法院的改革经验,在深圳设立金融法院,对证券领域的重大违法案件,指定由上海、深圳金融法院集中管辖,提高案件审理的专业性和司法审判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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