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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是支持减税降费重要举措

第一财经 2019-05-27 10:25:19

作者:李攻    责编:任绍敏

增加国有企业利润上缴,并不单纯是为了弥补减税降费带来的财政收支缺口,也是更加明确国有企业的定位,更好发挥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措施。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山东济南主持召开部分地方减税降费工作座谈会。他指出,为减税降费,中央财政做了充分准备,通过增加特定金融机构和央企利润上缴、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等多种措施,可以平衡全国收支大账。同时,也要增加地方国企利润上缴。

笔者认为,增加国有企业利润上缴,并不单纯是为了弥补减税降费带来的财政收支缺口,也是更加明确国有企业的定位,更好发挥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措施。

国有企业对财政方面的贡献力度是社会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根据今年全国两会上财政部提交审议的《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18年,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3365亿元。国有资本红利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主要收入来源。

再来看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2018年的经营和利润情况。财政部今年一月下旬发布数据表明,2018年,全国国有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约59万亿元,实现利润总额约3.4万亿元,税后净利润约2.5万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为1.53万亿元。如前所述,2018年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只有3365亿元。这个数字不单是国企的。

当然,去年国有企业也上缴了约4.6万亿元的税收。但在含金融国企在内的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近179万亿元的情况下,的确应该增加上缴净利润。

这次,李克强总理提出要增加国企利润上缴力度,指向是很明确的,就是特定金融机构和央企。这是重要方面。从2018年前三季度的数据看,光是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以及中石化、中石油这六家央企,就取得约 8866 亿元净利润,已经相当于央企全年利润的 73%。

国有企业对财政的贡献与其占有社会资源相比相对较低,是有历史因素的。建国以来,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形式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统收统支阶段、利润留成阶段、利改税阶段和利税分流阶段。现在是利税分流阶段,也就是国家在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的过程中,开征一道所得税,尔后再以适当的形式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

这个“适当的形式”正是当前工作的重点。有一点是比较明确的,就是国有企业利润的上缴幅度只会增加,不会减小。这应该也是此次减税降费工作座谈会传递出的重要信息。

加大国有企业利润上缴力度需要考虑多个方面。

首先是国有企业的发展问题。

其实,这一点并不需要担心,经过多年的积累,国有企业的体量已经十分巨大,也正在通过内部改革增强市场竞争力。除了涉及国家发展战略方面的国有企业需要继续支持之外,一般的国有企业,尤其是进入充分竞争领域的国企并不需要再输血。不但不要输血,过去输的血也应该得到充分回报。

第二个问题就是制度建设。

国有企业收益上缴比例如何确定、多少合适,这是关系企业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大问题,需要深入研究,慎重考虑,既要适应国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要求,又要处理好企业自身积累和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关系。

但现在的情况下,国有资本收益虽然总量有限,但还是投入到了国企资本继续发展方面。国务院相关文件表明,国有资本预算支出的重点与方向是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国有企业发展要求,以及国家战略、安全等需要。具体支出类别分别为资本性支出、费用支出和其他支出。这可以说是从一个池子中舀了一瓢水,又倒回了池子中,对财政的贡献率是有限的。这些,都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加以规范。

总之,减税降费负会带来财政收支方面一定程度的紧张,除了各级政府要真正过紧日子之外,“增收”也是一个重要方面。此次李克强总理提出的通过增加特定金融机构和央企利润上缴、增加地方国企利润上缴,不但是“开源”,更为国有资本发挥社会责任、体现自身价值提供了重要方向。

(作者系第一财经评论员,实习生李梦瑶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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