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A股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交所: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 标的股票数量达800只

第一财经 2019-08-09 17:19:39 听新闻

作者:一财资讯    责编:罗懿

扩大范围后,上交所标的股票数量为800只。科创板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不适用本通知规定。

上交所8月9日发布通知,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此次扩大标的股票范围按照加权评价指标从大到小排序选取275只股票作为新增标的股票,扩大范围后,上交所标的股票数量为800只。科创板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不适用本通知规定。


关于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相关事项的通知

上证发〔2019〕85号

各会员单位及其他市场参与人:

为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健康长远发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决定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扩大标的股票范围以优先保留现有标的股票为基本原则,对符合《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本所上市A股,按照加权评价指标从大到小排序选取275只股票作为新增标的股票,扩大范围后本所标的股票数量为800只(具体名单见附件)。

加权评价指标的计算方式为:加权评价指标=2×(一定期间内该股票平均流通市值/一定期间内沪市A股平均流通市值)+(一定期间内该股票平均成交金额/一定期间内沪市A股平均成交金额)。

二、本所现有43只标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范围维持不变(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各会员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次扩大标的股票范围的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和安全运行。

四、各会员单位应进一步优化自身风险监控指标,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合规运营情况及市场交易情形等相关信息,加强对标的证券的风险识别及差异化管理,并采取相应的监控措施,严控融资融券业务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五、科创板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不适用本通知规定。

六、本通知自2019年8月19日起施行。本所2019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标的证券2019年第二季度定期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9〕75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名单(不含科创板证券)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九年八月九日

举报
第一财经广告合作,请点击这里
此内容为第一财经原创,著作权归第一财经所有。未经第一财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第一财经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需获得授权请联系第一财经版权部:021-22002972或021-22002335;banquan@yicai.com。

文章作者

一财最热
点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