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美今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证监会对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马兴田、许冬瑾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90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对邱锡伟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庄义清、温少生、马焕洲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万元的罚款;对马汉耀、林大浩、李石、江镇平、李定安、罗家谦、林国雄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的罚款;对张弘、郭崇慧、张平、李建华、韩中伟、王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的罚款;对唐煦、陈磊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
此外,证监会还对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庄义清、温少生、马焕洲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证监会称,经查明,康美药业涉嫌存在多项违法事实,包括,《2016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89.99亿元,虚增营业利润6.56亿元;《2017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00.32亿元,虚增营业利润12.51亿元;《2018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84.84亿元,虚增营业利润20.29亿元;《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6.13亿元,虚增营业利润1.65亿元。
同时,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康美药业通过财务不记账、虚假记账,伪造、变造大额定期存单或银行对账单,配合营业收入造假伪造销售回款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通过上述方式,康美药业《2016年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22,548,513,485.42元,占公司披露总资产的41.13%和净资产的76.74%;《2017年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29,944,309,821.45元,占公司披露总资产的43.57%和净资产的93.18%;《2018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36,188,038,359.50元,占公司披露总资产的45.96%和净资产的108.24%。
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康美药业还在未经过决策审批或授权程序的情况下,累计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非经营性资金11,619,130,802.74元用于购买股票、替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融资本息、垫付解质押款或支付收购溢价款等用途。
证监会发言人今日表示,康美药业有预谋、有组织,长期、系统实施财务造假行为,恶意欺骗投资者,影响极为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证监会已经向涉案当事人送达事先告知书,依法拟对康美药业及马兴田等22名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并对6名当事人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下一步,证监会将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坚持法治、专业原则,加快办案进度,用足用好现有手段,严格依法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4月底,康美药业自曝,公司2017年营收虚增近89亿元,货币资金虚增近300亿元,震惊整个市场。从5月21日起,康美药业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康美”。
5月,证监会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康美药业调查进展称,康美药业披露的2016至2018年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一是使用虚假银行单据虚增存款,二是通过伪造业务凭证进行收入造假,三是部分资金转入关联方账户买卖本公司股票。
5月20日,港交所发布公告称,自2019年5月21日起,上交所上市的康美药业将从中华通证券名单中移除并加入到中华通特别证券名单,即只可经沪股通卖出。
6月28日,ST康美董事长马兴田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表示,公司以后只会聚焦中药主业,包括公司正在重点发展的智慧药房等,和中药无关的坚决不做。同时,公司目前正在对管理制度、考核机制、内部规范化等公司治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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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家印决策并组织实施财务造假,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夏海钧组织安排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根据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许家印、夏海钧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