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9月2日消息,日前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主持召开社会信用立法座谈会,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同志到会指导,司法部、人民银行及相关行业部门、地方政府、高校、信用服务机构代表等60余人参加座谈交流。会议强调,信用立法已具备了广泛共识、坚实基础、充足条件和积极进展。目前已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省区市出台或正在研究出台地方信用法规,已有26部法律、28部行政法规中包含信用条款,为信用立法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实践基础。实践证明,较为完备的信用法治体系,可以有效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加快优化营商环境,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立法机关,主要通过行使国家立法权,为做好经济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制定关税法、修改国境卫生检疫法,完善现行法律的涉外条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立足保障和改善民生抓立法,包括制定学位法、学前教育法,修改传染病防治法。
专家认为,目前遵循罕见病目录,目录之内的患者能够获得相应的权益保障,但仍有很多罕见病病种还没包含在罕见病目录内,这是一个亟需突破的瓶颈问题。
将制定一部务实、管用、操作性强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