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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言A股闹剧落幕:先吃天价罚单,后有“牢狱之灾”

第一财经 2019-09-17 15:12:13 听新闻

作者:袁子懿    责编:杜卿卿

鲜言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80万元。

有期徒刑5年、罚款1180万,随着鲜言领刑,融合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的“资本大戏”终于落幕。

9月17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一中院”)发布消息称,决定对被告人鲜某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18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尽管上海一中院并未透露被告人鲜某的具体信息,但是结合先前的各种资料能说明,此案中的被告人即为鲜言。

鲜言这个名字,对于众多资本市场老兵来说并不陌生。一位业内人士在得知其获刑后称,鲜言既是法律背景出身,就早该想到自己会有这么一天。

曾经的他还坐在金茂的豪华办公楼里纵览上海的浮华,而今却穿着白色T恤站在法庭上接受判罚。

鲜言的“资本陷阱”

上海一中院发布的消息称,被告人鲜某共有两项罪名。一是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二是犯操纵证券市场罪。早在2018年7月,上海一中院就曾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但当时这起案件并未当庭宣判,因此合议庭曾表示将在认真评议后择期宣判。

事实上,早在2017年,证监会就对鲜言进行过“没一罚五”的顶格处罚,开出了34.7亿元的“天价罚单”。

鲜言到底做了什么让监管层频频出手?

鲜言本人即是“匹凸匹”更名闹剧、“1001项奇葩议案”的始作俑者。

据上海一中院的介绍,2013年7月至2015年2月,鲜某曾利用担任上市公司A公司及其子公司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的职务便利,采用伪造B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分包商林某签名、制作虚假的资金支付申请与审批表等方式,以支付工程款和往来款名义,将B公司资金划转至该公司实际控制的林某个人账户、相关房产项目部账户,再通过上述账户划转至鲜某实际控制的多个公司、个人账户内,转出资金循环累计达人民币1.2亿余元。其中,2360万元被鲜某用于理财、买卖股票等,至案发尚未归还,且部分资金已被结转至开发成本账户。

2015年间,鲜某作为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个人决定启动公司名称变更程序。A公司更名为C公司过程中,鲜某控制了A公司信息的生成以及信息披露的内容,且信息披露的内容具有诱导性。同年4月30日至5月11日间,鲜某通过其控制的证券账户组,买入A公司股票共计2520万余股,买入金额2.86亿余元。5月11日,A公司有关名称变更的公告发布后,股票连续涨停。

不难看出,A公司更名为C公司指的就是“匹凸匹”更名闹剧。

2015年4月9日,多伦股份提出变更企业名称申请,一周后,更名申请得到上海市工商局核准,由多伦股份更名为“匹凸匹”。这次更名让原本经营房地产、建材等相关业务的多伦股份“披上了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外皮”。

然而,作为上市公司,更名的事情并没有进行披露,相关公告反而被拖了近一个月后才“姗姗来迟”。与此同时,鲜言实际控制的伞形信托账户组已经悄然入场。

统计显示,2014年1月17日至2015年6月12日期间,鲜言通过采用信息优势、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虚假申报等手段,操纵“多伦股份”交易价格和交易量,非法获利超过5.78亿元。在鲜言的操控下,“多伦股份”股价在这个阶段涨幅高达260%,同期上证指数涨幅155.29%。

另外一方面,在发布更名公告的同时,多伦股份公告称其获得www.p2p.com网站域名使用权。连续的烟雾弹让“多伦股份”持续高走,股价连续6日涨停。

在监管层看来,无论是在“匹凸匹”更名闹剧之中,还是慧球科技的奇葩议案背后,鲜言无时无刻不透露出对股东权利的无视,以及对公司治理机制的蔑视。

2017年,1001项奇葩议案在资本市场引起一片哗然。因为这上千份议案当中,名目繁多、内容荒谬,在严肃的资本市场上,慧球科技的信息披露却尽显“顽童”之气。

罚金不断,沦为老赖

除了证监会的34.7亿元的天价罚单之外,此次上海一中院也决定对鲜言进行1180万元的罚款。在2018年7月,证监会公布的第二批资本市场“老赖”46人名单中就有鲜言的名字在列。

罚金不断,外债也不少。

目前,据最高人民法院网显示,鲜言仍在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除了证监会的罚单未履行外,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网还更新了3项分别来自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未履行义务。其中仅是西城区人民法院的2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就超过了1000万元。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鲜言出生于1975年,湖北襄樊人。公开资料显示,鲜言于2005年至2010年任上海宾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至2012年任精九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上海柯塞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至2012年任北京天依律师事务所律师。2012年7月,鲜言以3.4亿元从李勇鸿(香港居民)处收购香港多伦投资100%股权(持有上市公司多伦股份11.75%的股权)成为多伦股份(600696.SH,主营房地产)实际控制人。

曾从事律师行业多年的鲜言,不但没有成为市场良性发展的助推者,反而成为了与法律背道而驰的逆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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