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北京银保监局印发《关于规范银行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类业务及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通知》。针对北京地区银行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类业务,《通知》首先明确依法审慎开展合作类业务这一总体要求,规定银行开展合作类业务不得突破自身经营范围,不得借助外部合作规避监管规定。要求银行在业务发展初期应注意循序渐进,以试点等方式逐步开展。
《通知》要求银行加强合作机构管理,对合作机构建立准入、评估和退出机制。合作机构准入应报总行审批,严禁未经授权开展合作;严禁与虚构交易背景或贷款用途,套取信贷资金的企业开展合作;严禁与以非法手段催收贷款的企业开展合作;严禁与以“大数据”为名窃取、滥用、非法买卖或泄露客户信息的企业开展合作。
《通知》还将线上贷款业务作为规范重点,明确提出,银行合作类产品及业务模式应经总行审批,不得将贷款“三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环节外包给合作机构,且应采取有效方式对贷款资金使用等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控分析,严防信贷资金违规流入网络借贷平台、房地产市场等禁止性领域。
民营企业承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增长较快,执行额945.7亿元,占全国43.7%,同比增长60.6%。
发言人汪文斌表示,中方始终秉持相互尊重、合作共赢、平等相待、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发展同欧洲国家的关系。
李强表示,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德国是欧洲最大的经济体,两国的发展对彼此都是重要机遇。
双方一致同意落实好第七轮中德政府磋商成果,继续深化经贸、投资、科技等领域合作。
双方重点就推进中新经贸关系、加强区域及多双边领域合作等进行专业、务实、建设性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