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分析人士表示,在金融业开放过程中,要加强对外资金融机构跨境资金运作的监管,防止跨境资金频繁运作造成的金融风险,稳妥推进资本项目和人民币可自由兑换。同时,不断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使监管规则逐步与国际接轨。
外资资管机构如何聚焦中国市场的战略布局与精耕细作,助力行业迈向新阶段?
“十四五”期间我国金融业在综合实力、服务实体经济、风险防控和改革开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就,为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交通安全统筹”并非保险,不受《保险法》保护,一旦出事,理赔可能沦为“空头支票”。
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与“精度”同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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