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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遏制高息放贷 规范经济秩序

2019-10-22 20:36:16

作者:社论    责编:许云峰

应倡导正规金融机构将信贷资源下沉,去精准识别一些一时陷入资金困境但有中长期成长前景的小微企业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融入大众生活,曾经长期处在社会角落、少为人知的高利贷,也通过网络走向大众,呈现出现金贷、校园贷、分期贷、套路贷等形态。由此引发的负面影响乃至恶性事件,备受关注。

10月21日,由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共同研究制定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公布并实施,将打击目标锁定社会危害性突出的非法高利放贷,明确在定罪量刑时以单次实际年利率超过36%的非法放贷为基准,并且从非法放贷数额、违法所得数额、非法放贷数量以及所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几个方面规定量刑标准。

按照法律规定,年化利息在24%以内的为合法债务;24%至36%之间的利息债务人有权不予偿还;而利息超过36%的部分,则属于非法的高利贷,因为正常的企业和个人一般难以承受这样的利息。

“两高两部”如此高规格地发布这一文件,因为非法高利放贷近几年对经济社会已产生危害。最近突遭警方调查的港股上市公司51信用卡,原因就是涉嫌暴力催收,且之前曾被央媒点名批评为高利贷导流。

回顾高利贷在互联网时代膨胀的这几年,第一阶段是2012年到2016年的P2P网贷盛行。当时不少网贷平台以月息两分、三分的高利非法向公众集资,再以更高的利息贷出去。很明显,一般的实体企业利润很难覆盖这样的高息,叠加宏观经济增速开始下行,一大批企业还不上高息贷款,接二连三的网贷平台倒闭,被集资者多血本无归,许多家庭因未能经受高息诱惑而倾家荡产。

而后是2015年开始兴盛至今的现金贷,呈现形式诸如消费贷、校园贷、分期贷等,主要面向三四线城市的中低收入年轻人和大学生。以较为盛行的2017年为例,现金贷规模在1万亿左右,大大小小的现金贷平台则至少有2000家,不少为此前的P2P公司转型。这些平台以诱导等形式,给收入不高且自制力弱的年轻人放贷,期限较短,实际利息则远远超过年化36%。通过利滚利等模式,让实际借款二三万变成负债数十万,不少年轻人因不堪催收而选择自杀,社会影响相当恶劣。

这期间,还有套路贷、“714高炮”、砍头息等各类试图规避监管的操作,用业内形象的比喻,一旦牵涉这类贷款,借款人就成了待宰的羔羊,何时收割只是时间问题。

事实上,近年针对各类非法高利放贷,既有央视3·15晚会曝光,监管层也陆续出台规范文件,但一直禁而未绝。根本原因是没有一个全面细致且严厉的监管措施,从这次“两高两部”出台的意见来看,相关规定涵盖目前非法高利放贷的方方面面,精准打击,且将非法放贷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惩治力度不小。治乱需要重典,相信政策出台之后,非法高利放贷将失去生存空间。

值得一提的是,之所以如此高的利息尚有人愿意借款,既有部分人群尤其是年轻人追求享乐且自制力弱的因素,也说明部分企业和个人从正规金融机构借贷之难。特别是对于小微企业而言,有时为了一时资金周转不得不铤而走险。

对此,应倡导正规金融机构将信贷资源下沉,去精准识别一些一时陷入资金困境但有中长期成长前景的小微企业,如果能给这些企业正常利息的信贷资源,无异于雪中送炭,既能免于让它们免受高息借贷之苦,对缓解经济困境、激发经济活力也大有裨益。

总之,对于非法高利放贷,既要通过监管封杀其生存空间,也应思考存在背后的原因,致力于从根源上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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