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下午,证监会发布消息称,鉴于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信证券”)违法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融资、违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且逾期未改正,严重损害客户合法权益,危及公司稳健运行,证监会决定于2019年11月15日撤销华信证券的全部业务许可,并对华信证券进行行政清理和托管。
证监会表示,行政清理期限自2019年11月15日起,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证监会此次专门委托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成立行政清理组,对华信证券(含分支机构及子公司)进行行政清理。行政清理期间,行政清理组组长行使华信证券法定代表人职权。行政清理期间,证监会委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托管组,对华信证券的证券经纪等涉及客户的业务进行托管。
行政清理期间,证监会派驻风险处置现场工作组,对华信证券、行政清理组及托管组进行监督和指导。
与此同时,证监会发布了对华信证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显示,华信证券根据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华信”)的指令向0935账户划款6亿元,为股东上海华信提供融资,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二款“证券公司不得为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款所述的行为。
华信证券董事长李勇在《关于紧急调用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的情况说明》上签字同意,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华信证券总经理陈灿辉、财务总监陈新华作为具体执行人员,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最后,证监会在处罚决定书中对华信证券处以120万元的罚款,撤销华信证券业务许可。
上海华信方面,11月12日,东莞证券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上海华信进行破产清算。次日,上海华信认可其无力清偿东莞证券到期债务的事实。11月15日,上海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东莞证券对上海华信的破产清算申请。
事实上,证监会对华信证券撤销全部业务许可并实施风险处置并不为过。
2018年5月9日,华信证券就因违法为股东上海华信提供融资被证监会上海证监局采取限制股东权利的监管措施。2018年5月10日,华信证券因违规开展资管业务被上海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措施。华信证券2017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被审计机构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结论,2018年8月8日,上海证监局责令公司限期整改。截至目前,该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再次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结论,公司仍未完成相关整改工作。
2018年8月,证监会对华信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立案稽查。经查明,华信证券存在三方面的违法事实:一是将自有资金为股东提供融资;二是以购买和租赁房产名义向股东关联方划款;三是以证券资产管理客户的资产为股东提供融资。
华信证券违法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融资、违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且至今未改正,严重损害客户合法权益,公司已不符合持续经营证券业务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的规定,证监会除了撤销全部业务许可外,还将推进两方面的工作,一是稳妥做好存续证券业务转移和客户、员工安置工作。行政清理期间,行政清理组将与受让方积极沟通,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首要原则,稳妥做好业务转移和客户、员工安置工作。证券类资产转让后,受让方承接华信证券存续业务,接受客户和员工安置。
另外,行政清理工作完成后,华信证券剩余资产、负债依法纳入华信集团统一处置。
证监会发言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目前,华信证券同业业务了结,与其他证券机构已无关联业务,华信证券处置不涉及其他同业机构,外溢性较小,影响十分有限。在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领导下,证监会将会同相关部委加强市场监测,积极应对、稳妥推进处置工作,切实维护证券市场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