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发布,意味着长三角一体化在去年上升为国家战略后,顶层规划正式出台,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按下“加速键”。
《纲要》从多方面对一体化发展提出要求,明确发展的五大战略定位,其中重点提及推进更高水平协同开放,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协同推进对外开放,深化开放合作,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不断增强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
扩大开放对中国经济的意义无需赘言。近几年,不论是国家领导人在重要国际场合,还是不断发布的重大发展规划,都一再重申中国将继续扩大开放。然而,与扩大出口、吸引外资的传统开放形式不同,随着中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需要的是高水平的开放。
高水平的开放主要体现在制度层面,即促进国内相关规章制度对标国际先进标准,与国际通行、接轨,体现监管一致性。包括在许可、产业政策、竞争政策、环境保护、知识产权、营商环境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且更主动参与全球经贸规则制定和全球治理体系建设。
众所周知,中国发展存在区域不平衡这一客观现实,全国层面的高水平开放短期难以实现。可行的是,在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区域先行先试,打造开放新高地,再将经验做法推广。
长三角地区无疑具备这样的条件,“三省一市”产出了全国1/4的GDP、1/4的财政税收、1/3的进出口贸易和58%的外资利用,是我国区域经济最发达、经济体量最大、综合竞争力最强的重要经济、贸易、金融中心,也是全球重要的制造业基地。
对经济发展影响最大的是产业,没有产业的兴盛,高质量发展无从谈起。因此,长三角地区要形成与国际市场相通的、占有相应比重的产业体系,在战略新兴制造业和战略新兴服务业方面,形成富有全球竞争力的上中下游一体化的产业链集群。去年编制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就提出,拟在汽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智慧城市等重点领域形成若干专项行动,着力打造一批世界级产业集群和全国首位的新技术应用示范引领区。
《纲要》也提到,要推动重点领域开放合作。进一步扩大制造业、服务业对外开放,不断提升协同开放合作水平,共同开拓建立全球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
制度环境亦至关重要,从开放的角度而言,制度性开放成为了近年的重点,主要表现在法治水平、商事制度及知识产权保护程度等。以十分关键的营商环境为例,以上海、北京为样本的中国营商环境水平近年取得长足进步,未来长三角地区要深入研究全球多边双边已经形成的贸易规则,对接上海的市场规则、服务规则和办事规则,加快建设公平公正、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纲要》同样明确提出,长三角共同打造国际一流市场环境,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提升外商投资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当然,扩大开放还体现在深化国际人文合作和提升对外投资合作水平等方面。一言以蔽之,长三角地区是中国发展的标杆,承担着中国发展方向的探索使命,在高水平对外开放这一议题上,长三角应协调推进,打造中国开放新高地。
营商环境优化、跨境数据流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长三角一体化、城市更新等成为提问聚焦的重点。
要持续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特别是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赢得未来发展新优势。
2024年2月20日,北京市朝阳区召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大会,特制定《朝阳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该文件涵盖多个方面支持民营经济,包括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挥市场优势、强化资源支撑、打造营商环境等。这一举措不仅提振了民营经济信心,也对经济结构优化、企业竞争力提升产生积极影响。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地位逐渐突显,但融资难、技术瓶颈等问题仍困扰着发展。政府积极推出支持政策,以助力民营经济发展,体现了对民营经济的重视和对经济转型升级的迫切需求。
打造虹桥国际开放枢纽是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关键战略举措,具有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示范意义。
企业登记中的涉及到的一些问题是比较具体的,关键就是要最终政策措施要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