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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所得暂免所得税

第一财经 2019-12-04 17:50:15

作者:一财资讯    责编:丁源

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9年12月5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2月4日,据财政部官网,财政部就继续执行沪港通、深港通以及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发布公告称,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9年12月5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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