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民营企业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意见》出台之前,监管层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民营经济的政策,推动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通过一组数据来感受下。2018年,我国民营企业已超过2500万户,贡献了全国税收的50%以上,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以及对外直接投资均超过60%,民营企业中的高新技术企业占全国高新技术企业的比重 超过70%,民营企业城镇就业人数占全国城镇就业人数的80%以上,民营企业对新增就业贡献率达到90%。
去年一年,深圳市新增114家民营企业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百千万工程”,结对帮扶125个村。
民间投资结构有其特殊之处,房地产与制造业出现此消彼长。
要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锚定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速、民间投资增速“两个6.5%”全年目标任务,更加聚焦问题短板,加强民营经济监测研判和统筹调度。
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等方面对经营者尤其是民营企业进行隐性的歧视性差别对待,地方保护、区域封锁、行业壁垒等情形仍然存在,妨碍了商品要素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畅通流动。
通过“政策找企业”,打造投资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