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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违约创新高,监管提加大违法违规惩戒力度

第一财经 2019-12-24 21:57:10 听新闻

作者:袁子懿    责编:石尚惠

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化建设。

“压实债券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日前,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表示。

易会满是在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单位在京召开的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相关案件座谈会上,作出上述表示的。

据介绍,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快速发展,目前的市场规模已经超过95万亿,居全球第2位。今年以来发行各类债券41万亿,其中非金融的企业债券今年发行近10万亿。但同时,随着经济发展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当前债券违约有所增加。

易会满称,其中也出现了发行人虚假陈述、恶意逃废债务,甚至欺诈发行、中介机构不尽责等违法违规行为,给债券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带来挑战。

“债券违约确实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江海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屈庆表示,但不能因为违约数量增加就开始产生畏惧心理。

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刘锋也指出,中国债券市场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从金融产品来看,固定收益类和债券类市场份额最高。因此,直接融资一定要发挥作用,债券市场可以接手大量银行债务,让市场“活”起来。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在上述座谈会上表示,要加快完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推动市场出清,维护市场秩序,发挥债券市场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作用。他在会上透露,央行、发改委、证监会联合起草的《关于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有关事宜的通知》将会很快印发。

一位行业内的律师认为,座谈会内容“前所未有”。未来债券等资本市场业务,中介机构的责任将逐渐压实,对于证券市场的事后监管也会越来越严格,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会非常大。

压实责任,加大处罚

据Wind资讯统计,截至12月24日,2019年发生的违约债券已有201只,发行总额达1747.98亿元,再创历史新高。

同时,近期,国内首单债券“五洋债”欺诈发行被曝光两年多后,作为主承销商的德邦证券所受处罚也尘埃落定。

据悉,2015年8月和9月,债券发行人五洋建设分两期发行公司债8亿元和5.6亿元,合计13.6亿元。2017年8月14日,上交所公募债“15五洋债”回售过程中构成实质性违约,并触发“15五洋02”交叉违约,两期债券本息合计14.2亿元。

2018年7月6日,证监会对五洋建设进行了处罚,五洋建设在公司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明显不足以支付所发行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不具备公司债券公开发行条件的情况下,于2015年7月以虚假申报材料骗取证监会的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审核许可。

2019年11月11日,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德邦证券作为中介机构在发债审核过程中的漏洞。因未充分核查五洋建设应收账款、投资性房地产等问题,德邦证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非法所得1857.44万元,并处以55万元罚款;时任相关负责人给予警告,处以罚款25万元,撤销证券从业资格,项目组成员给予警告,处以罚款15万元。

事实上加大对证券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加强投资者保护,这些在近年来受资本市场关注度较高且呼声较大。本周证券法“四读”正式开始,全面实行注册制、大幅提高违法处罚等内容成为市场热议焦点。

“资本市场是规则导向的市场,证监会高度重视依法治市、依法监管,‘四个敬畏一个合力’其中重要一条就是敬畏法治。在推进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中,证监会始终重视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大力推进完善资本市场的法治制度体系,配合全国人大、最高院、司法部推进证券法、刑法的修订,推动出台私募基金管理条例,配合多项司法条例的修订。”易会满在上述座谈会上表示。

刘锋认为,这次会议跟以往不同之处在于其集合了法院公检、法院执行等司法、执法部门和金融监管机构,“召开这样的联席会议说明现在的决策层已经意识到资本市场和金融产品的问题,不仅仅是一个金融问题,它还是一个法律问题。”

完善制度,加强法治化建设

易会满特别强调,要畅通法治化渠道,形成纠纷化解合力,加快处置债券风险。

刘锋就此表示,此次会议强调的是在法律框架下,用市场化方法来设计债券的整个流程,并通过一系列法律手段对流程包括执行层面进行界定和维护。有了立法、司法和执法,才能够实现金融产品、金融服务、金融市场的有效运作,否则缺少任何一个环节都是行不通的。

“总体来说,目前债券违约率并不算太高。而且发债一定要考虑到未来可能违约的情况以及违约后的处置方式。事实上,违约、破产等情况在经济活动中是很正常的现象。在债务合同中应该明确一旦违约,债权人应该如何做以及可以查封哪些财产,包括债务清偿顺序等。”刘锋认为,在过去,资本市场总是强调将钱借出的环节,并且前提是假定借钱过程不存在问题,认为只要有合同约束就已足够。但不可否认的是,很多金融合约由于在条款中界定模糊,过程不严谨,流程不封闭,而最终在违约的司法和执法过程中遇到很多障碍。

证监会债券部主任陈飞介绍称,下一步证监会将加强债券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推动发挥违约债券转让的积极作用,引导不良资产处置机构更积极地参与到债券违约处置当中,促进形成成熟的不良债券投资群体,探索高收益债券市场的发展。

二是完善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加强互联互通与监管协调,加强交易所债市与银行间债市基础设施的连接,提升跨市场交易结算的效率和安全性,促进要素自由流动,推动银行和各类长期资金进一步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优化投资者结构。证监会将完善信贷、发行、准入、信息披露等监管规则,做好发行环节的跨市场监管协同,推进债券市场统一执法。

三是推动改善民营企业的融资生态。各方应客观看待民营企业债券违约,提升对民营企业融资的包容度。证监会将坚定支持符合条件、正常经营的民营企业发债融资,优化债券资金体系,完善民企债券融资的工具,发展创新创业债以及股债结合产品,同时推动地方政府通过增信支持等方式缓解民企融资难问题。

屈庆认为,从监管的角度,应该建立一些相关的制度。首先是指导债券违约后持有人、管理人、发行人该怎么做等的基本制度,各方可以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维护自己的权利。另外,监管部门还应完善如何维护权利的相关制度,明确对故意违约、恶意逃废债的发行人进行限制和相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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