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资讯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广西:新设立的符合条件的企业 可免征地方分享部分企业所得税5年

第一财经 2019-12-25 14:29:09

责编:韩冰融

广西印发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政策提出,新设立的符合广西自贸试验区主导产业方向的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绿色化工等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符合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的,自取得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起,免征地方分享部分企业所得税5年,且对其自取得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起5年内,按其当年对地方经济贡献的70%予以奖励。对各片区管理机构签约引进的以互联网、新媒体等为依托的新经济服务平台类企业、电商企业、区块链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按其当年对地方经济贡献的70%予以奖励。

举报
一财最热
点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