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资讯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银保监会:指定生息资产余额达到营运资金30%时可不再增持

第一财经 2019-12-25 18:01:38

责编:陈君君

银保监会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条例》第四十四条所称外国银行分行应当按照规定持有一定比例的生息资产是指外国银行分行应按不低于公众负债额的5%持有银保监会指定的生息资产。当外国银行分行持有的银保监会指定的生息资产余额达到营运资金的30%时可以不再增持, 但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外国银行分行风险状况另有要求的除外。

举报
一财最热
点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