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资讯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证监会“松绑”再融资 批文有效期延长至12个月

第一财经 2020-02-17 12:24:47

责编:朱梦韵

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证监会“松绑”再融资 批文有效期延长至12个月

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次再融资制度部分条款调整的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精简发行条件,拓宽创业板再融资服务覆盖面。二是优化非公开制度安排,支持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三是适当延长批文有效期,方便上市公司选择发行窗口。将再融资批文有效期从6个月延长至12个月。

举报
第一财经广告合作,请点击这里
此内容为第一财经原创,著作权归第一财经所有。未经第一财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第一财经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需获得授权请联系第一财经版权部:banquan@yicai.com
一财最热
点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