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抗击疫情中脱颖而出的互联网医疗行业再度收获医保政策礼包。
3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着力解决医疗保障制度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其中,在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上,该《意见》提出,创新医保协议管理,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简化优化医药机构定点申请、专业评估、协商谈判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支持“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发展,建立健全跨区域就医协议管理机制,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协议考核办法,突出行为规范、服务质量和费用控制考核评价,完善定点医药机构退出机制。
该《意见》出台前,今年3月2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两部门才刚刚发布了《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符合规定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在线处方药费等实现在线医保结算。如今,伴随着该《意见》出台,互联网医疗纳入医保支付有望走向常态化。
长期以来,互联网医疗行业的医保支付,一直是难题,也成为行业发展的瓶颈。在此次抗击疫情中,互联网医疗在常见病、慢性病诊疗上,发挥了极大作用,进一步证明其存在的意义与价值,尤其也凸显了对分级诊疗的补充作用。
在业内人士看来,上述意见的出台,有望推动互联网医疗的进一步发展。
然而,上述《意见》的出台,仍需要进一步的配套政策。
如丁香园方面相关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在医疗侧,囿于医保额度与线下医疗机构的捆绑,第三方互联网医疗平台该如何获得医保额度,有待解决。与此同时,在药品侧,第三方互联网医疗平台也存在需要与线下定点药店分享医保额度的冲突情况。“且医保是属地化管理的,各省、市、自治区医保具有区域化特点,且资金池、报销规则等情况并不一致,第三方互联网医疗平台进行接入,还有待时日,还需要政策给予支持。此外,监管和控费也是重点,如何避免因互联网便利性而带来的过度使用,如何防止虚构医疗服务的骗保行为等,都需要政策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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