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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达“尝鲜”到期债务置换,深交所多举措化解鄂企债务风险

第一财经 2020-03-30 15:12:54

作者:蒋琰    责编:杜卿卿

支持鄂企

深受疫情影响的上市公司债务问题不断显现,寻求债务解决方案、缓解流动性危机成为不少复工企业的当务之急。

华昌达(300278.SZ)是一家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湖北辖区上市公司,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到期(含回售)兑付债券发行人出现原定资金调配计划被打乱等现实问题,深交所近日帮助华昌达推出交易所市场首单债券置换业务,帮助上市公司解决债券潜在兑付风险。

除债券置换外,深交所近期已推出上市期间债券交易方式调整、特定债券转让、回售撤销和转售、债券购回等风险防控或处置机制措施,不断优化债券风险出清和处置交易机制。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表示,将继续按照证监会统一部署,总结债券置换业务试点实践经验,逐步完善债务管理制度体系,持续推动企业有序化解和处置债券兑付风险,切实承担起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职责,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债券购回的市场实践

在境外市场,债务管理是指债券发行人通过多种方式主动管理负债结构,以达到优化资产负债表、降低财务成本及缓释风险的目的。从境外实践看,债务管理是债券发行人常用工具,通常情况下,发行人会同时使用多种方式,提高企业执行负债管理效率。

债务管理工具包括债券购回、债券置换、同意征求等方式。其中,债券购回是指发行人在自身债券估值低于面值的情况下,以市价购回自身债券,实现债务打折。

2019年8月起,市场机构开始出现一些自发实践,8月27日未名生物发布公告表示,将通过深交所综合协议平台大宗交易以不超过1亿元自有资金折价购回其发行的部分流通债券“17未名债”,成为国内首例发行人在二级市场公开回购债券。

未名生物的市场尝试也在不断推进监管相关制度边界的厘清。2019年12月,沪深交易所发布了《公司债券发行人债券购回业务监管问答》,明确债券发行人可以通过要约方式开展债券购回,规定了禁止开展债券购回的情形,同时重点强调防范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债券发行人购回行为。

2020年3月12日,未名生物按照《监管问答》要求,再次启动债券购回操作,发布公告拟对其发行的“17未名债”实施要约购回。根据董事会决议之日前120个交易日二级市场均价情况,公告约定购回价格为81.26元/张,购回总额不超过4亿元流通债券。3月19日要约期结束,债券持有人接受购回要约金额8000万元。

发行人表示,实施债券购回后,公司可以灵活调整存续债务规模,同时稳定“17未名债”的二级市场价格。自公司发布实施债券购回公告之日起,“17未名债”二级市场价格稳定在82元/张以上,提振了市场对企业的信心。市场机构表示,债券购回可以满足债券持有人交易退出和流动性管理需求。

债券置换第一单

如果说债券购回更多来自市场自下而上的尝试,那么债券置换这一债券管理工具的实践则来自于监管层面的主动推进。

债券置换是指发行人通过公开要约,向标的债券持有人发行新债券,用于置换旧债。当发行人流动性紧张时,债券置换就成为一种可行的债务管理方式,同时,该方式充分尊重投资人自主选择权,更易于被投资者接受。

新冠肺炎疫情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还在不断持续,尤其是对停工两个月余的湖北上市公司来说,解渴资金流动性迫在眉睫。为切实发挥资本市场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功能作用,深交所推动湖北辖区上市公司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功试点交易所市场首单债券置换业务。

华昌达在深交所存续期公募债券“17华昌01”(债券代码:112508),债券余额2.39亿元,应于2020年3月23日到期兑付,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受托管理人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证券”)。

然而,发行人因受行业因素影响,经营环境恶化,银行授信规模萎缩,经营业绩下滑,同时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筹集偿债资金出现困难。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行人向深交所申请以公司债券置换“17华昌01”到期本金。

在东方花旗证券、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高新投积极配合及深交所大力支持下,发行人于3月18日向“17华昌01”持有人发出要约,置换公司债券期限为1年,票面利率与“17华昌01”保持一致(8.5%),以面值1:1等比例置换,高新投继续履行担保责任。最终,2家机构接受要约,成功置换金额1.55亿元,占“17华昌01”余额64.85%。

3月23日,发行人顺利兑付“17华昌01”全部利息及剩余未接受置换要约部分债券本金,合计约1.039亿元。

发行人表示,实施债券置换有利于公司合理安排现金流,缓解当前债务压力,给予公司足够时间复工复产;相关参与机构表示,债券置换较之于单纯的展期,是更贴合市场化的行为,在公平、透明、自主协商原则下充分尊重了债券持有人意愿,使得债券持有人参与更加积极。

有市场人士指出,债券置换因其机制灵活性和高效性,已成为中资发债企业在境外常用的债务管理工具之一,此次交易所市场试点成功,进一步完善了境内债券市场信用风险化解机制,为发行人和债券持有人提供了有效化解债务困境的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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