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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北京提高生育险支付标准,产检提至3000元

第一财经 2020-04-17 13:20:29

责编:叶旻珅

自5月1日起,北京市调整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进一步保障好参保职工生育的基本医疗需求。今天,北京市医保局发布《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产前检查支付标准提高至每人3000元,较过去增加了一倍多。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等,此次主要调整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包括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和计划生育手术等项目。其中产前检查支付标准由原来的每人1400元提高到3000元;住院分娩顺产支付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剖宫产支付标准由4400元提高到5800元;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调整25项,如门诊人工流产手术项目支付标准由270元提高到770元。(北京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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