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央行发布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试点为期2年,先在河北省开展,再推广至浙江省、深圳市。
通知称,2020年6月底前,试点行、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准备,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准备,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大额现金管理信息系统接口准备(接口规范另行发送);2020年7月起,河北省开展试点;2020年9月底前,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浙江省、深圳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大额现金管理信息系统接口准备(接口规范另行发送);自2020年10月起,浙江省、深圳市开展试点。
会议要求,2024年货金保卫业务条线要切实履行好人民币发行流通管理职责,全力提升现金服务和管理水平,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普惠、便捷、可靠的现金服务。
国家移民局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信息核验服务,提高银行、支付机构开户效率。
银行、支付机构和清算机构要加强合作,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持续完善移动支付服务,优化业务流程,丰富产品功能,扩大受理范围。
引导经营主体巩固“拒收人民币现金违法”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