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全球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日本东盟合作再提速:EPA更新,承诺年内签署RCEP

第一财经 2020-08-04 14:50:39

作者:潘寅茹    责编:冯迪凡

为重振遭受新冠肺炎疫情蔓延打击的经济,日本还在7月31日与东盟就共同实施50多项具体措施达成共识。

日本与东盟的合作在加速。

当地时间8月1日,修订后的“日本-东盟经济伙伴关系”(EPA)正式在日本以及率先完成国内手续的4个东盟国家间生效。上述4个东盟国家分别为泰国、新加坡、老挝和缅甸。据日媒报道,此次修订的部分主要围绕加强双方在跨境服务贸易以及投资方面的合作。

其实,“日本-东盟经济伙伴关系”早在2008年已生效,是日本当时签署的第一个多边自由贸易协定,主要聚焦双方货物贸易关税壁垒的消除。当时双方表示,就服务贸易和投资等议题还会进行深入商讨。

与此同时,为重振遭受新冠肺炎疫情蔓延打击的经济,日本还在7月31日与东盟就共同实施50多项具体措施达成共识。双方将致力于通过数字技术改革的数字化转型以及强化供应链等方面进行合作。同时,双方均承诺,力争年内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日本财务省的数据显示,2019年,日本对东盟的出口额达11.58万亿日元(约合1100亿美元),从东盟的进口达11.76万亿日元。东盟已成为仅次于中国与美国的日本第三大贸易伙伴。

新版EPA更注重服贸

日本与东盟关于EPA的修订协商自2010年开始,2017年取得重大突破,在部长级层面达成一致。根据修订后的EPA,各国需在服务贸易领域确保透明性,同时对待内外资一视同仁。同时,修订后的EPA还设立了争端解决机制,允许企业以不公平待遇为由,起诉所在国政府。

在上述率先完成修订的四国中,泰国在电脑保养修理服务方面,允许日企出资的上限将从此前的50%提高至70%;缅甸在迄今设有出资限制的通信、建设、金融等领域,允许一定条件下100%出资。继上述四国后,新版EPA也将在东盟其他国家完成国内手续之后生效。

上述修订对于日本产品进入东盟国家中的老挝、柬埔寨和缅甸尤为重要,因为这些国家目前与日本尚没有签订双边自贸协定。

此外,为提振后疫情时代各自的经济状况,日本与东盟对受新冠疫情影响而停滞的经济活动提供支持,以及面向未来的强化合作等达成共识。具体来说,基于疫情导致感染员工无法去工厂上班的教训等,双方将推进利用远程操作和自动化技术的数字试验。同时,为减小供应网断裂的风险,将在东盟内实现生产据点的分散。

此前,为了避免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日本本土产业链有再度陷入停滞的风险,日本经产省(METI)推出了海外供应链多元化支持计划。日本经产省在7月中旬的一项公告中指出,上述计划在首批公开招募中共审查了124个申请项目,确定30家企业将得到资助在越南、缅甸和泰国等东南亚国家投资。

加大东南亚布局

多年来,日本一直在对东南亚进行大手笔投资。经济研究机构“惠誉解决方案”去年6月的调查数据显示,日本在东南亚投资支持的待定基建项目总价值继续位列东南亚外资之首,达3670亿美元。

一位中资企业的越南事务员工阮岩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其实,在东南亚市场中,日本历来比较青睐越南。惠誉的数据也显示,越南是日本参与基建的最大目的地,待完成的项目价值达2090亿美元,超过日本总投资的一半。

据日媒报道,松下已在5月决定在今年秋天陆续关闭其在泰国曼谷郊区的家用电器工厂和发展研究中心,并将生产线转移到越南,以实现更好的成本效益。对于搬迁至越南,松下表示,希望通过合并其零部件的采购来源来降低成本。而整合后的越南工厂将位于河内郊区,并成为东南亚地区最大的洗衣机、冰箱制造中心。松下的这一举动创造东南亚制造业的新纪元。松下正试图重组,以期到2022年3月的财年削减1000亿日元(相当于9.3亿美元)的成本支出。

阮岩表示,一方面,越南的成本相比泰国便宜,另一方面,日企在越南地位也比较高。他还指出,其实越南等东盟国家的产业链完整和成熟度与中国差不多,但越南拥有地理位置的优势,相对更靠近中国,因此需要加工补充环节的话,对比泰国,越南更有优势。

除了与东盟修订EPA,日本还在力推包含东盟成员的RCEP。日本与东盟还在7月31日确认,力争年内签署中国、韩国等参加的RCEP协定。

对此,日本瑞穗研究所高级研究员菅原淳一(Junichi Sugawara)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依旧对RCEP协定在年内如期签署表示乐观。但他也强调了一个前提,即没有印度、仅包含15个成员的RCEP协定。他认为,印度在农产品和制造业市场放开方面态度犹豫,且疫情也重创印度经济,加大了后者参与RCEP的难度。他强调,日本政府也正在努力游说印度,早日回到RCEP的框架内。

举报
第一财经广告合作,请点击这里
此内容为第一财经原创,著作权归第一财经所有。未经第一财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第一财经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需获得授权请联系第一财经版权部:021-22002972或021-22002335;banquan@yicai.com。

文章作者

一财最热
点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