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广东证监局官网披露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证监局对喻筠内幕交易海立股份(600619)股票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经查明,当事人喻筠存在内幕交易违法行为,广东证监局决定没收喻筠违法所得92.17万元,并处以276.51万元元罚款,合计罚没368.68万元。
内幕信息的形成与公开过程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还详细披露了此次内幕信息的形成与公开过程,以及当事人实施内幕交易的情况。
2018年4月20日,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某珠告知时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望某东,希望通过继续增持“海立股份”,实现降低持股成本、增加持股话语权目的。同日,格力电器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考虑继续增持“海立股份”,参加人员有董某珠、望某东、刘某等人。会后,望某东要求廖某雄、李某晶负责在二级市场增持“海立股份”事宜。
2018年4月23日至7月4日,廖某雄、李某晶操作格力电器证券账户在二级市场持续增持“海立股份”。
2018年7月5日,海立股份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称,格力电器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持续增持“海立股份”,持股比例由5%变更为10%。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综上,格力电器作为持有“海立股份”5%股份的股东,筹划并实施增持“海立股份”,使其持股比例由5%变更为10%的事项,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八项所称重大事件,属于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所指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8年4月20日至7月5日,望某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不晚于2018年4月20日知悉该内幕信息。
敏感期内与“望某东”4度联系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本案当事人喻筠在2017年6月22日开立国金证券账户,账户交易资金来源于喻筠多年工作积累的家庭收入,由其本人实际控制和决策。2018年5月30日至7月2日期间,该账户合计买入“海立股份”93.03万股,买入金额1002.99万元。2018年6月27日至7月9日期间,“喻筠”账户合计卖出“海立股份”93.03万股,卖出金额1090.24万元。
经证券交易所计算,喻筠相关交易盈利金额为93.57万元,扣除股息红利税14026.12元后,获利金额92.17万元。
喻筠交易“海立股份”的资金变化、买入时间与内幕信息的形成、变化和公开时间基本一致;“喻筠”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集中交易“海立股份”,交易金额逐步放大,买入意志持续加强,交易行为明显异常。喻筠对上述异常交易行为不能提供正当理由或合理解释。
董秘已裸辞
根据公开资料,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提及的“望某东”就是格力电器前董秘望靖东。
今年8月,这位董秘突然裸辞。
2020年8月17日,格力电器发布高管辞职公告,称收到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望靖东的书面辞职报告,望靖东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望靖东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彼时,望靖东已经为格力电器服务了近18年,其中担任董秘长达11年。当时突然裸辞,引起业内热议。
格力董明珠:格力钛没把债务转给别人
证监会拟对越博动力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以合计3080万元罚款,并对其中两名主体采取8至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内幕交易监管持续趋严
允许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在国务院或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交易场所上市交易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期权(ETF期权)交易。
设置科创板科创成长层,在科创成长层的定位、企业入层和调出条件、强化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增加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明确具体要求。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更多前沿科技领域企业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