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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证券违法犯罪案例发布,涉及欺诈发行股票、违规披露等

第一财经 2020-11-06 16:32:20

作者:一财资讯    责编:李燕华

6个证券违法典型案例分别是:雅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华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廖某强操纵证券市场案、通某投资公司操纵证券市场案、周某和内幕交易案、吉某信托公司内幕交易案。

11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证券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的情况通报。党的十九大以来,证监会全系统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810件,市场禁入决定82件,罚没款金额193.04亿元。另外,2017年至今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证券期货犯罪302人,起诉342人。其中,今年1至9月批准逮捕102人,起诉98人,分别同比上升15%和27%。

今日,最高检与证监会联合发布12个证券违法犯罪案例,其中包括6个刑事犯罪案例和6个行政违法案例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发布。6个证券犯罪典型案例中,有欺诈发行股票、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有欺诈发行债券、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有操纵证券市场案,有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有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还有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案。

6个刑事犯罪案例涉及5个罪名,其中,针对资本市场财务造假问题,编写了欺诈发行股票和欺诈发行债券两个典型案例。6个证券违法典型案例分别是:雅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华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廖某强操纵证券市场案、通某投资公司操纵证券市场案、周某和内幕交易案、吉某信托公司内幕交易案。这六起典型案例覆盖了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信息披露违法、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主要违法类型,包含了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自然人等各类违法主体,同时呈现出近年来违法行为的一些新特点新趋势:如雅某股份通过虚构境外项目实施财务造假,是近年来影响恶劣的虚假陈述案件;廖某强操纵证券市场案,是非特殊身份主体借助互联网公开荐股牟利的“抢帽子”操纵第一案;通某投资公司操纵市场案,是私募基金管理人利用资管产品进行操纵的新型案件;吉某信托公司内幕交易案,以单位为主体实施内幕交易。

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全面落实“零容忍”要求,与司法机关密切协作,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和良好生态。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稳金融”在“六稳”“六保”中的重要支撑和促进作用,进一步密切与证券期货监管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危害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犯罪的惩治力度,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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