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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要对开设直播带货的商家和个人进行实名认证

第一财经 2020-11-24 09:33:10

责编:赵伟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要对开设直播带货的商家和个人进行实名认证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网络电商直播平台要对开设直播带货的商家和个人进行相关资质审查和实名认证,完整保存审查和认证记录,不得为无资质、无实名、冒名登记的商家或个人开通直播带货服务。平台须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定期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对头部直播间、头部主播及账号、高流量或高成交的直播带货活动进行重点管理,加强合规性检查。要探索建立科学分类分级的实时动态管理机制,设置奖惩退禁办法,提高甄别和打击数据造假的能力,为维护诚信市场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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