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21年元旦放假3天(2021年1月1日至3日)、春节放假调休共7天(2月11日至17日)、劳动节放假调休共5天(5月1日至5日)、国庆节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日至7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1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春节:2月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
六、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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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坚定不移转方式增动能,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完善新兴产业支持政策,及早谋划布局未来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今年春节后酒水消费市场“低调”了许多。
应从促进就业、提高收入、鼓励服务业企业、提振汽车销售和改善房企经营环境等方面着手,推动消费持续快速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