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再次通报了一批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的案件,涉及2家企业和8名个人,共处罚1400余万元人民币。
地下钱庄为贪污、走私、贩毒、涉赌、恐怖融资等上游犯罪的资金非法跨境转移提供通道,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危害金融安全与稳定,一直以来都是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重点打击的对象之一。
第一财经记者从外汇局了解到,本次通报的案例,违规资金运作手法隐蔽多样化,多采用境内外资金对敲的方式,通过地下钱庄完成资金非法汇兑和跨境转移。
外汇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打击和整治地下钱庄工作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和复杂。外汇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在推进外汇便利化改革,保证企业和个人合理合法用汇需求的同时,配合公安机关加大对地下钱庄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一是持续联合人民银行、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地下钱庄专项行动,保持对地下钱庄的高压打击态势。二是依法加大对涉地下钱庄违规机构、企业和个人的惩处力度。三是加大对银行和支付机构的检查力度,严惩虚假、欺骗性交易,封堵非法资金渠道。
据了解,加上本次通报的案例,今年以来,外汇局已通报两批地下钱庄交易对手和三批跨境赌博资金非法转移案例,配合公安机关共破获地下钱庄70余个,查处钱庄交易对手案件1700余起,处罚没款超5亿元人民币,有效压缩地下钱庄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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