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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国信等6券商16名保代领罚单,压实中介责任动真格

第一财经 2021-04-01 21:01:09

作者:周楠    责编:黄向东

国信在科创板和创业板项目上都“栽了跟头”。

严把“入口关”、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监管部门多次表态。近期,针对IPO撤材料潮,上交所表示,IPO撤回项目不能“一撤了之”,也绝不允许“带病闯关”。

然而,发行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中介机构作为”看门人”,因为招股书、审核问询环节存在信披违规,或因在IPO现场督导过程中被发现问题,频频领罚单。

第一财经记者据沪深交易所官网梳理,年内至今,中金、中信、国信、招商、中泰、西部证券6家券商的16名保荐代表人因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项目领罚单,所涉项目包括尚沃医疗、华纳药厂、兴嘉生物、新瀚新材、久盛电气IPO项目。

值得一提的是,国信证券在科创板和创业板项目上都“栽了跟头”——3月初,两名保代因瑞华泰科创板IPO项目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3月下旬,又有两保代因大汉科技创业板IPO项目被深交所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

罚单缠身的还有西部证券。今年1月下旬,西部证券4名保代因两个科创板IPO项目领罚单,上交所同时发布了对西部证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资料来源:记者据沪深交易所自律监管信息整理

西部、国信均有4名保代领罚单

综合沪深交易所自律监管信息来看,保代被交易所予以监管警示或被出具监管函的原因有:履行保荐职责不到位,未对发行人相关信息披露予以充分、全面的核查验证,导致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出现以下不规范情形等。

上交所科创板审核监管方面,据上交所官网,年内,来自中信证券、中金公司、西部证券的10名保代接上交所监管函,所涉项目部包括尚沃医疗、华纳药厂、兴嘉生物、新疆大全、瑞华泰的IPO项目。

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的保代是:中信证券丁元、石坡,西部证券薛冰、瞿孝龙,中金公司张志强、陈玮,西部证券何勇、李锋,国信证券郭振国、王攀。

深交所创业板注册制审核监管方面,据深交所官网,年内,来自中泰证券、招商证券、国信证券的6名保代接深交所监管函,因创业板注册制IPO项目“领罚单”。

具体名单为:中泰证券保代陈春芳、卢戈(涉新瀚新材IPO项目),招商证券闫坤、张阳(涉称久盛电气IPO项目)、国信证券徐懿、牟英彦(涉大汉科技IPO项目)。

上交所科创板年内监管措施(资料来源:上交所)

因何被罚?

保代因何被罚?招股说明书有瑕疵,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均被追责。

以新瀚新材IPO为例。深交所2月4日对江苏新瀚新材出具监管函,并表示,公司在创业板首发上市申请过程中,存在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涉嫌行贿,但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中未对此进行披露,中介机构提交的尽职调查等文件中也未发现发行人提供相关信息等违规情形。

同日,担任新瀚新材IPO项目保荐代表人的中泰证券陈春芳、卢戈也接到深交所监管函。深交所表示,其作为中泰证券指定的项目保荐代表人,履行相关保荐职责不到位,对招股说明书的编制及披露把关不严,未能充分、全面核查可能影响审核判断的事项。

不只招股书,还有公司在审核问询环节出现违规情形。

深交所3月10日对久盛电气出具的监管函显示,公司在申请创业板上市过程中,存在两大违规情形:招股说明书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存在多处错漏,与实际情况不符;未按照审核问询要求进行回复。

担任久盛电气IPO保代的招商证券闫坤、张阳,也因上述情况接深交所罚单。

审核问询中被查出问题的,还有西部证券保荐的华纳药厂科创板IPO项目。

据上交所,西部证券在此项目上编制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存在多处信息披露不准确、不规范的情形。同时,首轮审核问询回复关于“高端药品”认定前后不一致,扩大了高端药品收入的统计口径,导致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大汉科技则在现场督导环节“栽了跟头”。

深交所表示,审核期间,在对公司启动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工作时发现,公司存在两项信息披露违规情形:第三方回款的金额披露不准确、居间服务商的信息披露不准确。

虽然申报材料已撤回,大汉科技及国信证券保代徐懿、牟英彦仍被本所决定对徐懿、牟英彦采取了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

深交所对久盛电气的监管函内容(资料来源:深交所)

压实中介机构责任

证监会和沪深交易所多次强调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的重要性。

近期,针对IPO撤材料情况,证监会主席易会满3月下旬表示,在IPO现场检查中出现了高比例撤回申报材料的现象,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不少保荐机构执业质量不高。

“最近,在IPO现场检查中出现了高比例撤回申报材料的现象,据初步掌握的情况看,并不是说这些企业问题有多大,更不是因为做假账撤回,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不少保荐机构执业质量不高。”易会满表示。

中介机构之责被拷问。IPO撤回项目不能“一撤了之”,也绝不允许“带病闯关”。

上交所今年2月下旬表示,对于现场检查进场前撤回的项目,如发现存在涉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保荐机构、发行人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绝不能“一撤了之”,也绝不允许“带病闯关”。

深交所在对部分发行人和保代出具监管函时提到,招股说明书及对本所审核问询的回复,是本所发行上市审核的重要文件,相关信息披露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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