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对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药业集团)涉嫌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2015年至2019年,扬子江药业集团在全国范围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通过签署合作协议、下发调价函、口头通知等方式,与药品批发商、零售药店等下游企业达成固定药品转售价格和限定药品最低转售价格的协议,并通过制定实施规则、强化考核监督、惩罚低价销售经销商、委托中介机构监督线上销售药品价格等措施保证该协议实施。扬子江药业集团上述行为排除、限制了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反《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规定。
2021年4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九条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扬子江药业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8年销售额254.67亿元3%的罚款,计7.64亿元。
药品价格关系国计民生,涉及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等重大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强医药领域反垄断执法,有效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切实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此前会计造假等单位和个人顶格罚款10万元和5万元,现在提高至违法所得最高10倍和200万元,以打击财务造假。
严格执行双罚制度,加大对高管人员的处罚力度,坚决打击监守自盗、内外勾结、利益输送等行为。2023年,处罚银行保险机构4750家次,处罚责任人8552人次,罚没合计78.38亿元。
欧盟委员会认为,对苹果处以一次性罚款是必要的,足以阻止苹果公司重复当前或类似的侵权行为。
11人因操纵上市公司股价或进行内幕交易等被处罚共计超过8千万元
监管密集处罚券商员工违规炒股,招商证券63人被罚超80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