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税务部门公布对张恒的处罚结果。税务部门检查发现,张恒作为郑爽参演《倩女幽魂》项目的经纪人,策划并操作了约定片酬的合同拆分、“掩护公司”设立等事宜,帮助郑爽逃避履行纳税义务。
据上海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12月,张恒负责郑爽拍摄《倩女幽魂》的演艺合同签订、演出报酬和支付方式确定等事宜。张恒与制片方等共同商讨郑爽片酬的拆分及收款方式,策划具体操作细节,确定了1.6亿元的片酬数额及支付方案:即拆分为4800万元和1.12亿元两个部分,对1.12亿元(实际取得1.08亿元)部分,双方商定由制片方对郑爽实际控制公司以“增资”的形式支付。之后,张恒与郑爽商定了设立收款公司、提供“增资”合同等事宜。在片酬支付过程中,张恒多次向制片方催款。
张恒通过上述违法行为,掩盖“天价片酬”,帮助郑爽偷逃税款,被依法处以3227万元罚款。
最新的罚款涉嫌进口乳腺癌药物Enhertu的未缴纳税款。该公司在上一季度财报会上称,因另外两款抗癌药物Imfinzi和Imjudo未缴税款,将面临最高450万美元的罚款。
法国反垄断监管机构对苹果公司处以1.5亿欧元罚款。
协会并未发布过相关公告,其所盖公章系伪造,“罚款、关闭出入金通道、账户冻结”等均不属于协会纪律处分措施,协会不会也无权对行业机构及投资者采取前述罚款等处罚或限制措施。
被罚公司中的一家为上海医药(601607.SH,2607.HK)下属企业,上海医药方面涉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1.66亿元。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且应当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