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对《关于完善我市绿色金融管理体制,进一步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建议》提案的回复。关于提案中“以深圳排放权交易所为主体,成立我市绿色金融服务集团,专职开展服务绿色企业的绿色金融业务”的建议,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表示,《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也提出要探索设立现代绿色金融服务机构,根据市政府同意的条例分工方案,市国资委牵头负责的现代绿色金融服务机构落地任务,市国资委表示积极支持以排交所为主体,成立深圳市绿色金融服务集团,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推进相关工作,做优做强绿色金融产品,完善绿色金融业务体系。(证券时报)
强化与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协同合作,指导督促在深、粤金融机构加大工作力度,共同推动优化支付服务工作。
中国民用航空局明确支持深圳市建设国家低空经济产业综合示范区、支持深圳完善产业发展服务体系,同意开展低空物流、城市空中交通等研究试点,丰富拓展低空应用场景,构建低空规章标准体系,加强数字化网络平台建设和低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该新规涉及住房租赁行业全流程,从备案、登记、纳入监管、租金监测等,将最大程度保护消费者权利和利益。
完善金融支持供应链的服务体系。研究建立产业支持导向、普惠小微导向的金融监管考评机制。
在2024年内实现深圳市鸿蒙原生应用数量占全国总量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