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11月25日消息,11月24日下午,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召开座谈会,研究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相关问题。与会专家建议,加快建立煤炭价格区间调控的长效机制,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使煤炭价格真实反映市场供求基本面,防止价格大起大落。专家表示,当煤炭价格超出合理区间上限,可根据《价格法》有关规定,按程序及时启动价格干预措施;当煤炭价格过度下跌超出合理区间下限,可综合采取适当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合理回升。应完善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鼓励煤炭企业与燃煤发电企业在合理区间内开展中长期交易,鼓励燃煤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在中长期交易合同中明确煤炭、电力价格挂钩联动机制。(中国证券报)
今年最后一只超长期特别国债将于10月14日发行
重点用于灾区受损道路桥梁、水利堤防、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灾后应急恢复建设。
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
“三北”地区沙化土地面积大、分布广、程度重、治理难的基本面尚未根本改变。
试点不仅涉及土地、劳动力、资本等传统要素,同时支持试点地区深化探索数据、算力、空域、频谱轨道等新型要素配置方式和价值实现路径,有效促进新质生产力培育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