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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政商关系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2021-12-16 17:13:02

作者:马亮    责编:张健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意味着要将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尽可能从政策的普惠性和服务的可及性入手,让尽可能多的市场主体都能够享受到政府的各项政策和服务。

政商关系对民营经济至关重要

什么是政商关系?政商关系既涉及宏观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也触及微观的政企关系。政商关系既可以指政府与市场的体制关系,也可以指政府与企业的组织间关系,还可以指政府官员与企业主的个人关系。因此,政商关系是一个立体的多维概念,涉及体制层面、组织层面和个人层面,也意味着要进行体制改革、组织变革和个人作风优化。

之所以政商关系和民营经济发展关系密切,就在于政府部门的政策和领导干部的作风会对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深远影响,甚至在有些情形下决定企业的生死存亡。

首先,政府政策的可预期性、稳定性和确定性同民营企业发展的关系较大。如果政府政策不稳定、不可预期和不确定,那么会对企业发展带来难以预料的负面影响。市场经济本身就是瞬息万变和高度不确定的,如果叠加政府政策的不确定性,那么企业面临的发展环境将进一步恶化。

其次,政府财政收入和支出往往是国民经济总量的主体,而政府采购是一些行业和企业的主要订单来源。如果政府采购无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那么就会扭曲企业经营激励结构。如果谁可以拿到政府订单同企业经营绩效无关,而主要取决于和领导干部的私人关系,那么企业就会钻营如何通过权钱交易和官商勾结来发展业务,而不会专注于科技创新和产品质量,久而久之就会导致政企合谋和经济萎缩。

最后,政府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态度和立场也会影响民营经济发展。国有企业承担了许多政策性负担,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但是市场经济意味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根本性作用。如果政府部门对国有企业过分偏袒,而不去考虑民营企业的生存发展,那么就可能挤压民营经济的发展空间。因此,政商关系也意味着政府要在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之间“一碗水端平”,避免过分偏袒国有经济而影响民营经济预期和发展。

进一步完善新型政商关系的着力点

政商关系在过去十年明显改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也得到初步构建。但是,政商关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才能在未来持续助力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笔者所在的研究机构自2018年以来每年发布中国城市政商关系排行榜,从中可以看到政商关系仍然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中之重。一方面,政商关系近些年来总体改善显著,新型政商关系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进一步凸显。另一方面,政商关系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特别是要巩固强化来之不易的改革成果,并持续缩小不同地区和部门之间不均衡不充分发展的差距。

首先,要将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各类改革举措进一步固化和制度化,使之能够成为政府部门、领导干部和民营企业家的共同行为准则。政府部门在为民营企业服务时,要做到既亲近又清白,而不能清白有余而亲近不足,或者亲近有余而清白不足。但是,如何把握其中的度,如何坚持个中的原则,则考验着每个人。

目前一些政府部门和地区在探索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但是在如何使之制度化运行上还有提升空间。比如,一些地区专门出台文件,对领导干部如何同民营企业家打交道提出的要求,可能过于机械,看似考虑到了政商关系,但是可能不利于构建健康规范的政商关系。还有一些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干部为了避免在政商关系上出问题,刻意回避同企业家的交往,使企业家在遇到问题时诉之无门,等于是走到了政商关系的对立面。凡此种种,都意味着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还面临许多困难,需要转变领导干部的观念和思维,也需要为他们在处理政商关系时提供更多的制度性保障,避免他们有后顾之忧。

其次,在涉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方面,要更广泛和更多地倾听民营企业家的心声,使政策能够真正从民营企业的诉求出发。新型政商关系要明确以企业为中心,政府围着企业转,而不是企业围着政府转。政府手中掌握着大量信息、政策和资源,对于民营企业发展影响巨大。但是,政府要权为民所用,设身处地为企业着想,从企业的实际困难和需求出发来制定和执行政策。

在优化政商关系方面,一些地区进行了有益探索,未来可以将这些地方经验总结上升为全国政策。比如,一些城市探索局处长走流程等政策,推动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亲身体验企业办事流程,找准涉企政策的“痛点”“堵点”“难点”,真正使企业的获得感得到显著提升。与此同时,可以借鉴一些地区的做法,吸引和延揽民营企业家,他们对企业了若指掌的丰富经验可能为涉企政策优化和创新提供巨大空间。

最后,新型政商关系构建意味着政府部门不能“嫌贫爱富”“抓大放小”,而应更加注重公共政策的公平性和公共服务的普惠性。一些政府部门围着重点企业转,在政策制定时向大中企业和利税大户倾斜,为强势企业提供门到门、一对一的保姆式服务。考虑到这些大型企业对当地经济发展的支柱意义和重要贡献,在这些方面的倾斜性政策和针对性服务无可厚非。但是,对于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府部门也需要加强政策创新和服务优化,使它们能够得到更加公平有利的营商环境。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意味着要将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尽可能从政策的普惠性和服务的可及性入手,让尽可能多的市场主体都能够享受到政府的各项政策和服务。相对于为特定企业群体制定政策和提供服务,政府部门要更多从共性和基础性的制度改革入手,使各类市场主体都可以得到普惠性受益。

政商关系是微妙而复杂的,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挑战也是巨大的。坚持以企业为中心的政策方向和服务理念,确立亲近和清白的新型政商关系构建准则,那么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就能找准理顺和优化政商关系的有效路径,并为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条件。我们期待各级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都能够将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着力点,坦坦荡荡、身体力行地和民营企业家交朋友,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使民营经济在新时代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专聘研究员马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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