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金融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银行理财再添流动性监管新规,转型倒计时部分大行压力大

第一财经 2021-12-19 21:38:30 听新闻

作者:亓宁    责编:石尚惠

净值化产品占比稳步提升的同时,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银行理财转型倒计时,在净值化产品占比稳步提升的同时,制度体系也不断完善。

12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明确了理财产品流动性管控重点和规范细则,至此针对理财产品的长效性监管文件基本出台完毕。其中值得关注的是,《办法》明确了开放式理财产品应持有的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比例,但对面向单一投资者发行的私募理财产品留出“口子”。业内人士认为,这对占主要地位的公募产品来说可能会影响产品投资的灵活性。

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国内理财产品净值化比例已经超过86%,比上半年再提升超过7个百分点。在近28万亿元存续规模中,理财公司的市场份额已达48.97%,成为理财市场的绝对主体。但从银行半年报来看,年底前大行相比中小银行转型压力更大。

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落地

《办法》所针对的流动性风险,是指理财产品无法通过变现资产等途径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满足该理财产品的投资者赎回需求、履行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文件的出台有三大背景:一是进一步完善理财公司制度规则体系的需要;二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三是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的需要。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团队表示,随着《办法》的出台,此前监管部门计划中针对理财产品的长效性监管文件已基本出台完毕。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先后出台了《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进入三季度又分别就《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理财产品穿透式监管也随着理财子公司启动“并网直联”得以进一步推进。此次针对流动性风险正式出台《办法》,距离9月《征求意见稿》发布仅用了3个月左右时间,对理财公司管理责任、投资交易、流动性管理措施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从内容来看,鲁政委团队分析,《办法》基本参照了2017年证监会针对公募基金制定的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并根据理财产品特征进行了微调,其中对公募和私募产品在认购和赎回端均设置了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且在认购端的风险管理工具设定较公募基金明显增加。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明确了理财投资不同流动性资产的具体要求,其中开放式产品投资流动性受限资产不超过15%,且现金管理类产品还要满足《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即投资流动性受限资产不超过10%。

对于定期开放周期不低于90天的公募理财产品,《办法》要求在开放日及开放日前7个工作日内持有不低于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券。对于所谓现金类资产的定义,《办法》相比证监会针对公募基金的文件和《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更为严格,增加了“一年以内”的时间要求

此外,理财产品计划投资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且比例达到净值50%以上的情况下,理财产品只能采用封闭或定开方式,但对于所谓“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资产范围同样未明确界定。有业内人士认为,ABS/私募债、金融债、二级资本债等都可以划分为“不活跃资产”。在客户集中度方面,单只理财产品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超过总份额50%的,《办法》也要求采用封闭或定期开放运作方式,定期开放周期不得低于90天(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除外)。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鉴于理财公司客户普遍较为分散,整体影响不会很大。

相比《征求意见稿》,《办法》充分吸收采纳合理意见,其中主要有两处改动值得注意:

第一,豁免向单一投资者发行的私募理财产品的持有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比例限制。对此,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认为,私募产品对应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更强,这一调整更能体现私募产品的灵活性,也更能适应市场的多样化需求。不过对于“在开放日前一工作日内,开放式理财产品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应当不低于该产品资产净值的10%”的要求,鲁政委认为,这相较于公募基金虽然预估开放日的赎回压力较小,但也必须调仓以持有一定比例的高流动性资产,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灵活性。

第二,对关联交易放宽条件,删除“理财公司本公司理财产品之间、理财产品与其自有资金之间不得相互进行融资,理财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得为理财产品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担保,银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要求,将“不得”改为“严格”交易管理,“有效识别”不正当交易等表述。对此董希淼对记者表示:“其实如果能做到价格公允,(关联方)融资本身不是大问题,进行修正和细化以后可执行性会更强,也便于机构对理财公司的日常管理。”他认为,对于理财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应该无异于其他机构,管理并不意味着要“禁止”。

为便于机构做好业务制度、系统建设、产品整改等各项工作准备,银保监会称《办法》将自发布之日起五个月后施行。

部分大行理财净值化转型面临较大压力

随着转型过渡期收官在即,国内净值型理财产品规模持续上升。根据银行理财登记中心最新数据,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净值型理财产品存续规模为24.19万亿元,占比已经达到86.56%,较去年同期增加了26.08个百分点,相比今年上半年的20.39万亿元、占比79.03%也有明显提升。从总量来看,截至今年9月末,国内共有337家机构有存续理财产品,存续规模27.95万亿元,而随着理财业务的转型与理财公司的发展,理财公司市场份额占比稳步增加,占比达48.97%,成为理财市场绝对主体。

近日,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总裁成家军也表示,截至今年上半年银行机构净值型产品余额10.39万亿元,较资管新规发布时已经增长超过200%,而且从投资布局来看,银行理财市场已经迎来全面净值化时代,理财资金投资资产标准化程度提升,嵌套投资明显减少。截至6月底,银行机构理财资金持有债券类(含同业存单)资产余额11.75万亿元,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达66.81%,较资管新规发布时上升17.85个百分点,通过嵌套方式投资各类资产余额6.07万亿元,较资管新规发布时下降51.97%。最新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银行理财资金投向债券类资产20.45万亿元、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3.16万亿元、未上市企业股权等权益类资产1.10万亿元。

但当前整改时间仅剩下10日,部分银行的理财“真净值化”转型仍面临较大压力,固收产品规模较大的大型银行尤为明显。银行半年报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建设银行自主发行的2.58万亿元理财产品中,净值型产品占比仅为31.69%,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净值型比例分别为71.32%、94%(非保本理财)。相比之下,南京银行、宁波银行、长沙银行等中小银行则明确表示已经或者即将如期完成净值化转型。

对此董希淼认为,监管此前的态度已经较为明确,实事求是推进整改的决心很大,不会“一刀切”,即使部分产品因为投资期限较长等原因年底不能完成转型,有“专案处理”的“口子”在,整体问题不大。

银行理财净值化转型面临的另一个挑战在于收益率下行。根据普益标准最新发布的研究数据,截至11月28日,全国银行理财市场的50款现金管理产品当周七日年化收益率平均值为3.01%,较一周前环比下降3BP,较基期周均值下滑25BP。整个11月,收益率从月初的均值3.05%下滑至月末均值3.01%,创近期最低值。

此前农银理财副总裁孙建坤表示,因为现金管理产品尚可以类比货币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影子定价来进行偏离度控制,所以尽管收益不高,但稳定性和流动性对银行客户更具吸引力,因此目前银行理财的结构以现金管理产品和纯债产品居多。但随着银行理财与公募基金的监管越来越趋同,产品形态也将趋于公募基金化,从明年开始净值波动或越来越大,“固收+”产品将是理财子公司大力发展的方向,但未来2~3年现金管理类仍将占据绝对地位。他同时提到,通过FOF/MOM的形式进行权益配置涉及两大难点:一是股债之间的仓位配置处理;二是在公募基金之外缺少实现权益仓位的配置工具。要克服此类难题,孙建坤认为,理财子公司在资产配置投研能力建设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包括人员和系统支持。

截至今年9月底,持有理财产品投资者数量为7125.71万,其中个人投资者达到7096.84万,占比99.59%;机构投资者28.87万,占比0.41%。整个第三季度,理财产品兑付投资者收益2263亿元,其中银行机构兑付投资者收益1671亿元,理财公司兑付投资者收益592亿元。

举报
第一财经广告合作,请点击这里
此内容为第一财经原创,著作权归第一财经所有。未经第一财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第一财经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需获得授权请联系第一财经版权部:021-22002972或021-22002335;banquan@yicai.com。

文章作者

一财最热
点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