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交通运输部印发《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初步形成,基本实现基础设施环境友好、运输装备清洁低碳、运输组织集约高效,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绿色发展水平总体适应交通强国建设阶段性要求。
规划提出:
生态保护取得显著成效,交通基础设施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生命周期资源消耗水平有效降低;
营运车辆及船舶能耗和碳排放强度进一步下降,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应用比例显著提升;
交通运输污染防治取得新成效,营运车船污染物排放强度不断降低,排放总量进一步下降;
客货运输结构更趋合理,运输组织效率进一步提升,绿色出行体系初步形成;
绿色交通推进手段进一步丰富,行业绿色发展法规制度标准体系逐步完善,科技支撑能力进一步提高,绿色交通监管能力明显提升。
规划还提出,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装备推广应用。加快推进城市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鼓励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试点应用。
鼓励金融机构利用绿色金融标准或转型金融标准,加大对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的信贷支持力度,优化绿色信贷流程、产品和服务。
《方案》明确,扩大出租汽车电召或网约车“一键叫车”服务覆盖面,基本实现地级及以上城市全覆盖。
会议要求,要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强化数字赋能,推动融合发展,有效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行业管理效能和产业协同创新水平。
落实“双碳”目标的前提,是能够对城市交通碳排放进行科学核算。
靠山吃山,靠路吃路,有些交通优势极为明显的小镇,拥有着得天独厚的交通优势,却未能发挥其交通功能的“汇商、通商”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