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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陈静瑜:建议加快脑死亡立法进程

第一财经 2022-03-07 11:49:38

作者:顾莹    责编:乐琰

脑死亡立法并不需要单独立法,需要的是国家在相关法律文书中以法律的形式增加一句话“中国承认脑死亡就是死亡”。

2022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无锡市人民医院肺移植中心主任陈静瑜提交了三个建议,其中一个与“脑死亡立法”有关。

在传统概念里,心跳和呼吸是判断死亡的标准,但随着科技的发展,病人的心跳、呼吸、血压等都可以通过药物和设备加以维持。

所以,陈静瑜建议加快脑死亡立法进程。他指出,脑死亡立法并不需要单独立法,需要的是国家在相关法律文书中以法律的形式增加一句话“中国承认脑死亡就是死亡”。

早在2004年,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器官移植研究所教授陈忠华就曾通过“无头狗实验”改写了死亡标准。实验结果是一只无头狗在人工呼吸机等现代化医疗仪器设备、技术和药物的维持下心跳超过20小时,科学家用这种方式向社会展示了脑死亡等于死亡。因此,与心脏死亡相比,脑死亡显得更为科学,标准更可靠。

连续担任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陈静瑜,两届都建议将“脑死亡”立法。陈静瑜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由于脑死亡尚未立法,医护人员只能在灰色地带工作。理论上,这个建议不应该由器官移植医生来提,提此建议的初心也不是为了器官移植。多年来,已有不少业内代表曾呼吁过有关“脑死亡”的相关建议。

“通过立法将‘脑死亡’认定为死亡,对合理配置医疗资源,降低医疗费用,减轻患者负担具有一定积极意义。”2017年国家卫计委在答复陈静瑜的文件中表示,将根据近年来的临床实践及国际标准,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国脑死亡判定标准和流程。同时将积极配合立法机关,进一步深入研究论证,为立法提供技术支撑。

2018年9月12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作出答复称,在法律中对死亡标准进行定义和表述,很有必要。不一定采取单独立法的形式,可以采取二元死亡的标准,在现行法律中增加脑死亡和心死亡的规定,给死者家属一定选择权。建议有关方面在制定或修订相关法律时予以认真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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