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司长曾衍德在发布会上表示,为稳住农业农村投资增长势头,近期农业农村部和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2年)》,引导各地充分发挥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和服务乡村振兴。
曾衍德表示,下一步,农业农村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配合,积极扩大农业农村投资。从工作来看,主要是三个方面:
第一,巩固扩大财政投入。重点是围绕实施“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在高标准农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乡村建设等领域,启动一批重大工程。同时,也要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
第二,加大信贷资金支持。重点是落实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当年新增可贷资金主要用于当地农业农村发展的要求,推动金融机构加大乡村振兴信贷投放。常态化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优化农担奖补机制,引导更多地发放首贷和信用贷。
第三,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主要是鼓励大型企业集团到粮食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立优质原料生产基地,布局加工产能,促进农业转型升级。规范有序地推广政府和资本合作经营等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现代种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实行社会资本与农户互惠共赢。
支持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等全国30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北大荒农垦集团加快做好农业特别是粮食作物的病虫害防控工作。
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转移、变更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按照工业理念办农业,进行系统策划、谋划、规划、计划,助力乡村振兴的企业。
规模、利息收入双双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