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蓝田县公安局今日通报,2022年5月19日,苏某、王某、李某某、柯某某、刘某某等五人自驾车从上海返回西安,于20日上午10时15分到达沪陕高速蓝田厚镇收费站。苏某等五人在卡口登记时谎报自己从江苏省苏州市返回,后防疫人员按照要求对以上五人进行抗原检测和核酸采样,核酸检测结果苏某为阳性,五人随后被集中管控和收治。在管控收治后,其余四人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阳性。
经查,上述五人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故意隐瞒风险地区旅居史,引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严重风险,影响恶劣。苏某等五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于2022年5月22日被警方立案侦查。
商品房预售资金(包括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及其他形式的全部房款)应全部直接存入专用监管账户进行监管。
7天部分公共场所实施临时性管控措施,是为了尽可能让社会静下来,减小社会流动性,快速找出潜在的风险源,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公众娱乐休闲场所、人员聚集经营性场所、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和农村集贸市场暂停营业1周。
截至目前,西安现有本土确诊病例5例(轻型3例、普通型2例)。
第一财经
APP
第一财经
日报微博
第一财经
微信服务号
第一财经
微信订阅号
第一财经
VIP 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