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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生成 免责声明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虚拟货币”非法活动的风险提示》指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银发〔2021〕237号)相关规定,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将被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对上述非法金融活动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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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明确提出,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各会员单位不得在境内参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交易活动,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在境内发行和交易提供相关服务。
稳定币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活动的风险。
机构认为,慢牛格局仍未改变,明年春季躁动在共识下有望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