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虚拟货币”非法活动的风险提示》指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银发〔2021〕237号)相关规定,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将被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对上述非法金融活动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一场信息不对称的“跑得快”游戏。
该类机构利用稳定币等新概念进行炒作,编造所谓的“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投资项目,公开虚假宣传并吸收公众资金,滋生非法集资、赌博、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
此次牌照升级后,客户将可在国泰君安国际平台直接交易加密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币等)、稳定币(如泰达币等)等虚拟资产。
国家网信办持续深入整治网上金融信息乱象,依法处置一批散布资本市场不实信息、开展非法荐股、炒作虚拟货币交易等的账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