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意见提出:
-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及动态调整机制,抓紧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审批机制、监管机制;
-2022年10月底前,各地区各部门对带有市场准入限制的显性和隐性壁垒开展清理,并建立长效排查机制;
-深入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出台全国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
-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等予以合理优惠,适当减免账户管理服务等收费;
-10月底前,组织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
-依法查处恶意补贴、低价倾销、设置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行为,严厉打击“搭便车”等仿冒混淆行为;
-鼓励证券、基金、担保等机构进一步降低服务收费,推动金融基础设施合理降低交易等费用;
-推动降低物流服务收费。强化口岸、货场、专用线等货运领域收费监管,依法规范船公司等收费行为;
-2022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居民用户和用电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
所有地方平台统一纳入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实行清单式管理,减少重复建设和资源闲置浪费。
近期,国常会指出,要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持续抓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进一步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系统谋划相关支持政策,有效激发潜在需求。对此,业内预计,接下来各地会继续优化房地产政策。
《意见》对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作出制度性安排,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支撑。
连续七年,上海都在岁末年初特别强调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