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怎么参与?账户怎么开?产品怎么买?最后怎么领取?这一系列的问题在最新的个人养老金业务重磅配套细则中有了答案。
11月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了《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对个人养老金账户的账户开立、参加流程、产品管理、监管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最新的实施办法最关键是明确了谁可以为百姓开设个人养老金账户,以及怎么开设相应账户。”北美精算师、上海融金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包虹剑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账户怎么开?有且仅有两个对应账户
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实施办法,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应当通过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
这里所指的信息平台是指人社部组织建设的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而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则是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
“也就是说,此次实施办法明确,个人养老金账户开设在统一的信息平台上,而入口,除了之前大家普遍认为的商业银行,另一个重要入口就是与人社部的社保12333相关的入口,以及电子社保卡入口等。”包虹剑表示。
要参加个人养老金,除了个人养老金账户,参与人还需要有一个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实施办法明确,参加人可以选择一家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指定。包虹剑表示,这意味着,对于资金账户,参与者可以选择两种方式:一是在平台开设账户后自主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户;二是直接选用目前正在使用的某个银行账户作为个人养老金专用账户。
上述两个账户有何区别?实施办法明确,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登记和管理个人身份信息,并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关联,记录个人养老金缴费、投资、领取、抵扣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信息,是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作为特殊专用资金账户,参照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项下Ⅱ类户进行管理。
同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将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绑定,为参加人提供资金缴存、缴费额度登记、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个人养老金支付、个人所得税税款支付、资金与相关权益信息查询等服务。
“所以每一位参加个人养老金的劳动者,都会有且仅有对应的两个账户,一是个人养老金账户,类似于社保卡;二是个人养老金银行账户。”包虹剑称。
根据实施办法,个人养老金的参加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对个体劳动者而言,个人养老金账户应该马上便可申请。并且按之前的相关规定,税优追溯从今年1月1日起,也就是在未来的一个半月中,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缴纳12000元保费进入个人养老金账户。”
产品怎么买?以“销售适当性”为原则
有了个人养老金账户之后,参与者又能买什么产品呢?实施办法中明确,个人养老金产品包括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个人养老金产品应当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等基本特征。
在这些产品中,参加人自主决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计划,包括个人养老金产品的投资品种、投资金额等。
在包虹剑看来,唯一性、终身性、税优性和投资自主性是此次个人养老金计划中的几大特色,除此之外,对“销售适当性”原则的强调也非常重要。
实施办法特别强调,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要以“销售适当性”为原则,依法了解参加人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做好风险提示,不得主动向参加人推介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养老金产品。
业内人士表示,“销售适当性”目前已经贯穿在各类金融产品的销售之中,是销售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原则,而个人养老金业务涉及多种金融产品,每类产品的风险收益情况各不相同,又涉及长期的养老金,强调“销售适当性”对于保护参与者利益来说就显得尤为重要。
而税优性则是区别个人养老金账户内外金融产品的重要区别。
根据11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参加了个人养老金之后,该如何领取这部分养老钱?实施办法中规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鼓励参加人长期领取个人养老金。
全新的养老金融发展大幕已拉开
仅仅在11月4日当天,除了实施办法以及上述个人养老金相关税优政策之外,证监会和银保监会也分别发布了《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暂行办法》)
再加上之前银保监会下发的《关于促进保险公司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近期个人养老金配套政策频出,各个金融子行业如何参与个人养老金业务已变得越发清晰,全新的养老金融发展大幕也已随之徐徐拉开。
金融机构也已早已开始着手准备。根据第一财经近日报道,近期多家头部券商已通过首轮个人养老金行业平台对接验收测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结算)近日向券商反馈了测试结果;同时,根据媒体报道,已有国有大行开始小范围内测首批个人养老金账户;另外,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也在积极准备相应产品及流程。
在个人养老金业务下,也将迎来金融领域的进一步混业竞争。东吴证券分析称,银行具有天然的开立账户优势和丰富网点资源及客户储备,竞争优势十分明显。公募基金的竞争优势在于资产主动管理能力强,投研能力领先同业,但在引导基民长期投资理念上仍有提升空间。保险公司在长期投资资金管理能力、长寿风险管理、医疗健康养老产业协同等领域有着一定竞争优势,但在品牌积累上仍有改善空间。
不过,由于在此次实施办法中明确,参加人可以在不同商业银行之间变更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因此从个体商业银行角度来看,在个人养老金业务上仍面临着不小的“内卷”压力。
“对金融机构来说,全面的养老金融已经拉开序幕。除了开设账户有一定条件,金融机构在养老方面的理解和深耕,包括其品牌、养老规划的专业性、产品开发管理的科学性,以及流程的适合性,都将决定金融行业是否能站在新的风口,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有价值的终身养老金融服务。”包虹剑表示。
养老资产管理能力、资本市场成熟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金融产品不充分、收益低对养老金金融形成挑战。
中国人寿集团党委书记蔡希良:发展养老金融 应注重体现政策一致性和目标一致性
要充分释放银发经济的潜力,还需要面对中国养老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照护单薄、服务单薄等复杂问题。
今年的指数报告突出“养老金融为民普惠性”。
鼓励保险公司发挥精算技术、长期产品开发、长期资金管理等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样的养老保障和跨期财务规划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