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住建部发布通知,决定将北京市等24个城市列为智能建造试点城市,试点自公布之日开始,为期3年。
通知称,试点城市要严格落实试点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有序推进各项试点任务,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形成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的试点成果,每季度末向住建部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每年年底前报送试点年度报告。有关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试点城市的指导支持力度,宣传推广可复制经验做法,推动解决问题困难。
住建部将定期组织对各试点城市的工作实施进度、科技创新成果、经济社会效益等开展评估,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试点城市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度滞后的试点城市加强调度督导。
附: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名单
1.北京市
2.天津市
3.重庆市
4.河北雄安新区
5.河北省保定市
6.辽宁省沈阳市
7.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8.江苏省南京市
9.江苏省苏州市
10.浙江省温州市
11.浙江省嘉兴市
12.浙江省台州市
13.安徽省合肥市
14.福建省厦门市
15.山东省青岛市
16.河南省郑州市
17.湖北省武汉市
18.湖南省长沙市
19.广东省广州市
20.广东省深圳市
21.广东省佛山市
22.四川省成都市
23.陕西省西安市
2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要认真倾听民营建筑企业家的声音,研究企业反映的问题,充分吸纳所提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提出务实管用的政策举措。
多地交通运输部门和运输企业将参与自动驾驶和智能建造方向的32项试点。实施期限多为1年半。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581.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高于上年全年增速0.8个百分点。
着力加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上发挥北京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