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金融市场双向开放,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完善并明确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规定》进一步完善并明确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要求,将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
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9425亿元,进口15914亿元,顺差3511亿元;服务贸易出口1890亿元,进口2575亿元,逆差685亿元。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境外机构凭业务登记凭证开立境内发行债券专用资金(人民币或/和外汇)账户。开立人民币账户的,可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或委托其主承销商开立托管账户,账户性质为专用存款账户。
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可汇往境外,也可留存境内使用,资金用途应与募集资金说明文件等所列内容一致。
对于中国的跨境资本流动管理而言,外汇管理部门应着力完善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和机制,建立健全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加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的管理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