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和《电力现货市场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基本规则》提出要推动储能、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和新能源微电网等新兴市场主体参与电力现货交易,探索建立市场化容量补偿机制。业内人士表示,《基本规则》的推出,体现出政策对储能市场发展的进一步支持,将提升整个储能(电网侧、发电侧等)市场的活跃度,逐步形成良性的商业模式。
截至2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29.7亿千瓦,同比增长14.7%。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6.5亿千瓦,同比增长56.9%。
全面推进需求侧资源常态化参与电力系统调峰。深入挖掘可调节负荷、分布式电源等资源潜力,支持通过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主体聚合形成规模化调节能力。
按照新能源项目消纳成本不高于发电价值的原则,合理确定调峰服务价格上限,调峰服务价格上限原则上不高于当地平价新能源项目的上网电价。
建立形成以《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为基础,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规则为主干,信息披露、准入注册、计量结算规则为支撑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1+N”基础规则体系,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奠定制度基础。
2024年1月1日起,现行煤电单一制电价调整为由容量电价和电量电价构成的两部制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