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产业生态主导的流通模式是交换共享而非交易,且既有的数据采购模式难以改变、合规审核标准不一等问题。建议以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国资企业带头入市、增加数字化转型考核杠杆等方式引导数据入场交易。第四条,数据场外流通交易量更大,交易方式更加灵活,可以最大化发挥数据价值并避免过度标准化带来的信息损失。第八条,真正的数据场外流通难题在公共数据开放。应鼓励多种中介和交易渠道共同发展, 如数据经纪人、数据信托、API聚合平台和隐私计算平台等,满足数据多元化需求,推动数据场外流通。第十条,要积极探索多种流通模式,以满足数据使用者的不同需求,推动数据场外流通。
在数据的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中,将涌现出众多数据服务商和技术创新,推动数据要素产业链的发展和数据经济的繁荣。
构建数据生产关系,发展数据生产力。
构建“一座两场三域四链”的纵深分域数据要素市场运营体系,治理好数据,让数据真正有序安全流动起来,释放应有的最大价值。
当前在全国范围内数据要素市场结构属于低级别、低梯度的“双低”市场结构,距离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尚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