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isd}}
AI生成 免责声明
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月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为了推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丰富“一国两制”实践,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例。合作区建设应当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互利合作、开放包容,发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的新产业,建设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家园,构建与澳门一体化高水平开放的新体系,健全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体制,推动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4月2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在广东省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澳门机动车经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北上实行免担保政策,标志着横琴“澳门单牌车”北上取得重大突破。
3月29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澳城大高等研究院暨澳门城市大学知识转移转化中心揭牌,标志着澳城大在合作区的科研创新与知识转化迈入新阶段,助力粤澳产学研深度融合与科创资源协同发展。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与澳门联合举办推介会,旨在深化琴澳现代金融协同合作,推动澳门投资基金业发展并促进两地金融资源深度融合。
上海产业国际竞争力处于实现结构性升级的关键阶段
助力“构建与澳门一体化高水平开放新体系”的蓝图加速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