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月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为了推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丰富“一国两制”实践,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例。合作区建设应当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互利合作、开放包容,发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的新产业,建设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家园,构建与澳门一体化高水平开放的新体系,健全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体制,推动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合作区将重点推动“四新”产业和澳资产业发展
各类要素跨境流动高效便捷,电子围网系统和跨境金融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货物“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体系高效运转,人员出入境高度便利。
在横琴合作区政策体系、区位与制度优势的基础下,将联合正筹建中的中葡经贸中心,与各方携手挖掘拉美市场潜力,共同构建中拉跨境电商新生态。
该项目由珠光集团大横琴置业开发、中建三局一公司承建,总建筑面积高达117.31万平方米,是全国最大的房建类EPC项目。
《若干措施》明确,对合作区重点支持领域研发项目,按新增实缴出资10%(澳资项目提升至12%)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