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贾亚亚、加婵婵涉嫌偷逃税款,在相关税务机关配合下,依法对其开展了税务检查。
经查,贾亚亚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从事直播取得收入,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9.81万元,其中偷税9.26万元。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贾亚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7.67万元。日前,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已依法向贾亚亚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加婵婵在2020年至2021年期间从事直播取得收入,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10.28万元,其中偷税9.89万元。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加婵婵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8.57万元。日前,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已依法向加婵婵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进一步依法加强对网络直播从业人员的税费服务和税收监管,依托税收大数据分析,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按照“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立案稽查、公开曝光”的“五步工作法”进行处置,不断提升网络直播行业从业人员税法遵从度,促进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两个公告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网络空间税收服务和管理的能力水平,引导网络直播行业合规发展。
国务院明确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报送主体、报告要求、报送内容、免予报送情形等内容,绝大多数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税负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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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税务部门对网络主播采取分类监管。其中对涉税风险较高且经引导规范仍拒不改正或改正不到位的,将移送稽查立案检查。
网络主播管理机构联手财税中介偷逃税款超千万,并骗取地方招商引资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