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晚间,证监会修订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此次修订着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补齐市场约束的“短板”,激发并购重组市场活力。主要内容包括:明确重组审核和注册流程;完善重组认定标准和定价机制;强化重组的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压实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责任。
其中指出,在“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指标中,增加“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的要求,未达到上述标准的交易将无需按照重组有关规定披露信息、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有利于降低上市公司交易成本。
此外,上市公司为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底价从市场参考价的九折调整为八折,进一步扩大交易各方博弈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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