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机构指出,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速,跨境支付与投融资功能增强
4月是传统的信贷“小月”,叠加当前外部冲击加剧的影响,权威专家预计部分企业的有效信贷需求可能回落,但下阶段金融总量增长仍有支撑。
要求保险集团聚焦主业,简化股权层级,防止无序扩张;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以控制为基础,兼顾风险相关性,确定并表管理范围。
要有序压降存量风险,全力破解处置难题,持续巩固提升成果,扎实推进专项行动顺利收官。